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2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道里区政府研究决定,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20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2024年上半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公告发布渠道
(一)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www.hrbdl.gov.cn/(进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二)守护道里公众号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原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执行出差、巡逻、看护等各种勤务;
3.身心健康,体能测评、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4.具有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双城区、阿城区、呼兰区户籍人员。(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出生);
6.退役军人设置专岗,职位代码为FJ03至FJ04,学历放宽为高中(中专)及以上;
7.学历取得时间要求:如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或国民教育系列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予以取消招聘资格。已毕业人员需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视力、净身高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军籍、学籍、党籍、团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时,通过政府公开招聘形式已就业,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现役军人或者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表彰的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见义勇为表彰的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同步上交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进行审核,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
五、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线下报名。
1.报名地点:哈尔滨市职业技术学院新阳校区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495号)
2.报名时间(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及发放准考证):
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4日(每天9:00-12:00、13:00-18:00)
请参加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需携带全部的材料至报名地点完成报名及相关各环节事项。现场报名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不能同时报名多个岗位。
3.需要现场提报的主要材料有:
(1).本人近期正面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蓝色背景);
(2).本人户口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人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报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备案表,党校及部队所属院校毕业在学信网无记录信息的需提供入学报名表或成绩单、毕业证原件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佐证材料;
(4).退役军人学历放宽为高中(中专)及以上,需提供本人退伍证、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入伍登记表和退役登记表复印件;
(5).符合政策加分项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 3)本人签字、按指纹后,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报原件。
(7).《报名表》(见附件4)填写完整并按规定在需手写位置抄写相关语句并签名后,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报原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凡因信息填报不全、资料缺失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1:3 比例的,将视情况调整该招聘岗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通知。
(三)通过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
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报名现场直接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笔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迟到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笔试内容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等内容)两个科目,两科科目为一张试卷,满分2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公安基础知识14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等)开考前上交,如未上交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3日后,请登录指定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查询网址详见准考证标注网站。
七、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公示3日,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八、考试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2日后,在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发布。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公安、司法类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优先、有驾驶证者有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九、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试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参加体能测试时请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
(二)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备注:女性在生理期、怀孕期、流产后恢复期间可以申请一次缓考,时间另行通知。延期申请由本人或直系亲属以书面形式于体测日当天上交,如未按期提交视为主动放弃。延期时限最多不能超过7个工作日。超期后,即视为主动放弃。
(三)未通过体能测试者、放弃体测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体检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于体能测评结束2日后,在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参加体检时请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
(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包括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由考生本人提出复检申请,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十一、考察及公示
(一)对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
(二)考察内容
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此次招聘考试成绩自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已聘用人员出现离职、解聘等情形,按招聘考试成绩和流程依次递补聘用。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道里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道里区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四)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
十三、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451-86670177
2.监督电话:0451-86620688
咨询、监督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00-16:30)。
十五、注意事项
(一)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负责解释。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