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延寿县公费师范生招聘入职公告
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哈教联发〔2024〕4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精神,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2024年度延寿县公费师范生招聘入职工作全部环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引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度延寿县招聘2020届公费师范生入职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延寿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anshou.gov.cn/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我县教育局签约的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省属公费师范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为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延寿县延寿镇西同庆街189号),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9:00。
报名时,并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2.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对报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①《报名资格审查表》;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教师资格证书(无纸质证书可下载电子版)。
3.缴费。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4.此次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
5.本次考试凭二代身份证入场
(二)考试
1.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备课和说课时间各15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8月2日,地点为延寿县中心小学(延寿县延寿镇工业园区黄河路南)。
2.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二)体检
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生均为应届毕业生,考核与审核档案可同步进行,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考生留意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教育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哈教联发〔2024〕4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53028655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