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哈尔滨市平房区面向全区现职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街道事业编制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哈组通字〔2022〕2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区各街道所辖社区符合资格条件的现职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业绩考核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数量
1.招聘范围:全区各街道所辖社区符合资格条件的现职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
2.招聘数量: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1人。招聘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未达到1:3的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发布公告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rbpf.gov.cn/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政治能力,能够坚决有力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
2.道德品行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遵纪守法,注重维护自身良好形象。
3.引领发展能力强。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有担当、有见识、有头脑、有闯劲,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4.依法治理能力强。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协调能力,工作有方法,善于做群众工作和调解处理矛盾,能够做好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
5.服务群众能力强。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心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参加专项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人选:
1.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存在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4.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纪处分,未满有关规定期限的。
5.聚众赌博、涉黄涉毒以及涉嫌其他严重违法或犯罪,正在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6.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加专项招聘,利用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专项招聘的。
7.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者破坏民族团结、挑起民族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
8.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组织、实施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9.因个人原因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10.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11.其他不宜列为参加专项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基本条件。年龄45(含)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连续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6年以上或累计任职9年以上〔含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任职年限〕,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对在抓基层党建、抢险救灾、疫情防控、信访维稳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可优先聘用;对业绩特别突出的,经区委研究决定,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任职年限计算到2022年11月。
(二)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2022年11月21日-11月22日)。本次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街道党工委推荐,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填写《平房区面向现职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专项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4份、《诚信承诺书》1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到平房区委组织部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报信息存在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联审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联审联查。
3.择优比选
通过联审联查的人选,采取“总成绩=笔试+面试+业绩考核”的方式进行择优比选,笔试、面试、业绩考核均按百分计,按照3:4:3的权重计算总成绩,通过审查人员均参加笔试、面试、业绩考核。
(1)笔试(100分)。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套试卷,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基层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工作能力。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3)业绩考核(100分)。业绩考核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联审部门组成业绩考核工作组,通过实地踏查、资料查阅、群众谈话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近三年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考核。
(4)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业绩考核得分×30%。按照应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业绩考核分数在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体检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首次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业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业绩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根据择优比选和体检结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组成考察组,按照1:1比例,对拟招聘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着重了解考察人选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口碑等,提出考察意见。被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三)区委审议。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报名审查、择优比选、考察情况汇报,经过讨论决定拟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选。
(四)人选公示。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招聘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进行公示。
七、落编入职
人选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落编手续。通过专项招聘纳入街道事业编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用社区所在的街道专用编制,继续在社区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专项招聘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51-86517100
政策咨询电话:0451-86522875平房区委组织部
0451-86509377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地点:平房区委组织部215室(平房区友协大街98号)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平房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情形影响聘用的,一律取消其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九、疫情防控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特别提示: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开招聘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平房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房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政策范围内“一事一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平房区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1:2022年平房区面向现职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专项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