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哈尔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组织开展2023年度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引才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信息发布渠道
1.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址: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83/index.html
2.哈尔滨市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网站:
http://www.731museum.org.cn
3.哈尔滨市图书馆网站:
http://hrblib.org.cn/
4.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哈尔滨文旅
5.哈尔滨市博物馆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市博物馆
6.哈尔滨市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微信公众号: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
7.哈尔滨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市图书馆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学位为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5年5月4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7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为“空”的,以专业类所列内容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公告发布网站(网址)下载《2023年度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附件3),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并现场提交《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17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朝鲜民族艺术馆(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85号);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咨询电话:
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451-84664535;
哈尔滨市博物馆:0451-51137173、51137176;
哈尔滨市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0451-51910787;
哈尔滨市图书馆:0451-86690647;
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公告发布网站(网址)以《通知》方式发布或官方电话通知,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网址)查看信息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免影响考试。
2.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统招学历报名人员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招聘计划表》中其他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
(5)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现场资格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本人,《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和全部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按照《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精神,招聘博士研究生或2023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其余招聘岗位应在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3。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原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且只有1次改报机会,详细情况请关注公告发布网站(网址)或电话通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2.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网址)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规则:主要测试报考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的计算方式计算考生的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公告发布网站(网址)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因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成绩,若面试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要求,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公告发布网站(网址)或官方电话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网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4664553。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哈尔滨市博物馆、哈尔滨市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哈尔滨市图书馆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本公告由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5月4日
附件1.2023年度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度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