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哈尔滨市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及《关于印发哈尔滨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哈人社发〔2017〕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需要,经市委统战部和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哈尔滨市社会主义学院是市委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局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是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培训统战干部,培养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人才,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有关专题研讨班;组织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宣传,推进理论创新;组织开展决策咨询工作,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组织开展中华文化的教育、研究和对外交流;开展联谊交友。承办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数量
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2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哈尔滨市社会主义学院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先锋网(https://www.hrbxfw.gov.cn/)。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较强,心理和身体健康。
4.学历要求: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博士、硕士和本科阶段须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要求:硕士年龄在35周岁(含)及以下,博士年龄在40周岁(含)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6.服从学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面试和考核等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8时起至5月31日17时止,共7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报名截止日期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我院报名邮箱hsy51139612@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联系方式+所学专业”。
3.报名材料:
(1)《2023年哈尔滨市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哈尔滨市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教学科研人员政审表》(以下简称《政审表》)。
(3)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来的本人成绩单的扫描件。
(5)本人 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
(6)在科研方面有成果或有授课经历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7)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登记表》《政审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由应聘人员在哈尔滨先锋网下载。
4.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5.报名咨询电话:0451-51139612。
(二)资格审核
1.线上审核。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由人事主管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2.现场确认。对通过初步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报名预留的联系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现场确认须提供材料:应聘人员需要携带与报名提交的电子材料一致的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现场资格确认: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通过线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通过后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
3.岗位调整: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取消情况由人事主管单位上报市委组织部确认备案,并在哈尔滨先锋网进行公示。
4.公示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名单在哈尔滨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面试
1.面试规则。采用结构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主题提前确定并通知面试人员。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专业理论水平、语言表达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结构化面试和试讲分值权重为6:4。得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政治立场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2.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现场确认时,由工作人员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公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将考生成绩在哈尔滨先锋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依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的人选。
(四)考核
由人事主管单位组成考察组,主要对进入考核环节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科研业绩成果、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通过审核档案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
由人事主管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项目由人事主管单位会同体检医院确定。应聘人员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由人事主管单位提出递补意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仍遇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中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先锋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人事主管单位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否则人事主管单位有权不予聘用。
七、招聘纪律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设立监督电话:0451-87173703。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安排。对在报名、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
哈尔滨市委统战部、哈尔滨市社会主义学院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辅导网站,均为误导,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1:2023年度哈尔滨市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20230420
哈尔滨市社会主义学院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