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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鹤岗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23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9 17:41:15

  2021年黑龙江鹤岗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235人,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9:00至7月30日17:00,笔试时间初步拟定于2021年8月中旬,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考通祝大家考试成功!笔试复习教材和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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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7月28日至7月30日)


鹤岗市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为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引导优秀年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持续推动村(社区)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提升,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有关政策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鹤岗市所属绥滨县、萝北县、东山区、兴安区、向阳区、工农区、南山区、兴山区利用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到村(社区)任职人员23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鹤岗市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岗位条件设置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执行。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鹤岗市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8)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9:00—7月30日17:00,考生可登录鹤岗市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hlj/07hg/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请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加分证明材料等),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伪造学历、身份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根据报考人数和分布等实际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需补充材料人员务必在7月31日11:59分前补齐,并上传到报名系统,12: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2021年7月28日9:00至7月31日18:0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90元后,即视为报名结束。

2、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2021年8月12日9:00至8月15日17:00期间,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

笔试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8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以省委组织部确定的时间为准。具体考试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总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笔试成绩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4、符合政策性加分考生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所有加分计算均为笔试成绩折算前。服务期满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7月31日。

网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和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项目生需提供省级服务期满证书或市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携带市县就业局出具的证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人员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5、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在中国·鹤岗官网公布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在与拟聘人数之比不高于5:1的情况下,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前5名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中国.鹤岗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现场资格确认时,考生需提供报名系统打印出来的报名表1份、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交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该证明需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因考生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或未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面试(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履职业务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3道试题,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中国·鹤岗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笔试时间、政策性加分考生现场确认、面试人选资格确认、面试时间和地点等详情,请考生时刻关注中国·鹤岗官网发布的具体通知。

7、考核与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面试成绩顺序,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组通过对拟聘用人员所在的学校(单位)、社区、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调查了解,对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合格人员作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选岗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按照名次依据进行选岗,未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参加调剂。

9、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在选岗结束后,对拟聘用人选在中国·鹤岗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202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10、调剂

如考生所报考县、区有被取消、核减和未招满的岗位,考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第一次面试未被录用的考生,在第一次报考的县区区域内进行二次调剂面试,调剂人员与空额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将第一次笔试成绩与第二次面试成绩之和,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体检人选。

五、政策待遇

一经聘用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先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1年,再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选派到村(社区)任职。其中,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表现优秀的及时培养并发展入党。在村(社区)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时间)。服务期内,不准通过参加其他考录等方式离开本工作岗位,一经发现,按照合同违约处理,取消本人事业编制身份,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鹤岗市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者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者,不得进入考点。报考者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以市防疫指挥中心要求为准,进行相应调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中国·鹤岗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七、咨询电话

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468---3350085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468---3230505

附件:鹤岗市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招聘计划.xls

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