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宝泉岭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德能条件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拟招录岗位:院机关3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性别不限,须掌握熟练的计算机打字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8月18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宝泉岭人民法院(宝泉岭管理局宝泉大街59-2号);
咨询电话:0468-3780443。
附件:
1.《宝泉岭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2.《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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