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融媒体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鹤岗市融媒体中心为市委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鹤岗市主流新闻媒体。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宣传质量,推动事业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信息详见《鹤岗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热爱新闻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必达的执行力,性格阳光积极向上,心理素质好,团队意识强。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含),即1987年11月23日至2005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3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3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具有3年以上新闻单位工作经历。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热爱新闻事业,善于思考,思路清晰,知识面广,文字功底扎实深厚;具备良好的选题策划和实际操作能力,具有敏锐的新闻捕捉能力和较强的采写制作能力,具有较好的政治敏锐性、新闻敏感性和语言表达能力,对新闻报道有独到见解,熟悉新闻报道技法,擅长新闻稿件写作;熟练掌握电脑软件,有一定的摄影功底,具备较强的创意策划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能接受不定时工作制、常态化节假日无休及夜班工作;服从用人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和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egang.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9:00-12月6日17:00
报名网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611
新闻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包含已在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视为工作经验。
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11月22日(含)。笔试结束后,在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egang.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鹤岗市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引进单位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初审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需补充材料人员应在12月7日11:59分前补齐,并上传到报名系统,12月7日12: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考人数等实际情况,经鹤岗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岗位的招聘人数。
3.打印准考证。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egang.gov.cn/)公布。
1.笔试。
(1)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统一命制,考试科目为《新闻写作》。闭卷方式,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有作弊、缺考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显示信息为准。
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考生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3)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经鹤岗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并设置面试最低合格标准(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递补只进行一次。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egang.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该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鹤岗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鹤岗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0468-3213836,3213831。
监督举报电话:0468-3213883。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鹤岗市融媒体中心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