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抚远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为8家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抚远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3月28日(含)至2006年3月27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8日(含)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教师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8.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协议、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抚远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ljfy.gov.cn/)。公告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8日。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并填报相关表格。报名地点:牡丹江师范学院。报名时间:4月9日(9:00--12:00)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预毕业证明、学生证、院系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3.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
5.高考录取单(档案馆盖章)。
6.《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3)。
7.2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及《抚远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以上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项目为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70分)+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满分3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教学能力测试(满分70分)
采取仿真试讲方式,仿真试讲内容为岗位现行教材。
①确定应聘者考试顺序。应聘者现场抽取考试顺序,未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到场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②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运用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每位应聘人员备课30分钟,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时间10分钟。各专家考核组评委严格按照教学能力测试考核项目、权重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束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
教学能力测试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时间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师德修养、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培养学生、管理学生等素质和能力。内容:①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②专业理论知识。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专业素质测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当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签订协议、考核人选。
(四)签订协议
由招聘单位与进入考核人选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在现场签订时,不同意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遇有特殊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签订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在抚远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进入考核环节人选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如末位并列,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后补充公示。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抚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抚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协议、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抚远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抚远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54--2132800
监督电话:0454--2132612
抚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