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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同江市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0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6 11:35:17

同江市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我市临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保证公开招聘工作质量,结合当前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条件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同江市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安排。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与责任感。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招聘岗位要求。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④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⑤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 ⑥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⑦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处罚不满3年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采用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在同江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17日。

2、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至6月22日,报名时间上午8:40-11:20下午13:40-16:50。由同江市人社局组织安排,地点设在同江市人社局(友谊路东段环保大厦五楼东侧),主要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

报名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学信网打印的在线验证报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蓝底照片正面打印姓名)和打印的《同江市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所有报名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电子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翔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联系电话:0454- 2912063。报名成功后务必关注同江市政府网站和同江人社公众号发布。

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等方面情况,满分为100分。按照拟聘人数,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学历高低排名,仍然并列由招聘小组办公室议定排名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试总成绩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4、考核与体检                

考核及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是否违法违纪或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如果考核与体检不合格,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补充人员进行考核及体检。      

5、公示

对于考核、体检均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

四、管理及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劳务派遣公司对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内若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一年内出现空缺,按照招聘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工作人员。

五、待遇

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工资按照月薪1800元/月标准执行,并缴纳相关保险,资金及管理费由市财政拨付。合同期结束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续签。

同江市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同江市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考生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