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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汤原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到招聘教师4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5 16:48:00

2023年汤原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到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汤原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教育局拟赴高校招聘会公开招聘教师44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简介

招聘单位简介详见附件5。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共计44人。其中普通高中教师8人、职业技术教师3人、初级中学教师4人、小学教师6人、幼儿教师23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汤原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计划》(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须满足报名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2023年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条件,未按期取得的不予聘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含)。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大专生26周岁以下(1997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27周岁以下(1996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专科、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协议、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home)、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tangyuan.gov.cn/)、高校报名点就业网站及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并填报相关表格,汤原县教育局立足于哈尔滨师范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齐齐哈尔大学、佳木斯大学、黑河学院、绥化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佳木斯职业学院等院校,报名时间及地点见各招聘会具体时间及地点。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则缩减或取消此岗位,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高于15:1,则须加试笔试,笔试前三名进入面试。

幼儿园岗位(岗位代码231001),报名时暂不选择报考具体单位,待总成绩排名结果公布之后,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招聘单位。如出现并列,则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报考单位,如成绩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预毕业证明、学生证、院系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3、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

4、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

5、高考录取单(档案馆盖章);

6、在校思想政治考核材料(附件3);

7、2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及《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以上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试

进入现场面试人员,应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专家评委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共7人。考试项目共两项,分别为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教学能力测试(70分)、专业素质测试(30分)两部分。

(1)教学能力测试

采取仿真试讲方式,仿真试讲内容为岗位现行教材。

①确定应聘者考核顺序。抽取考核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考核时间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②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运用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每位应聘人员备课30分钟,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时间10分钟。各专家考核组评委严格按照教学能力测试考核项目、权重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束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专家考核组评委及组长在考生《面试考核表》中签字。

(2)专业素质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时间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师德修养、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培养学生、管理学生等素质和能力。内容:①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②专业理论知识。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专业素质测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考生、专家考核组评委及组长在应聘《面试答辩考核汇总表》中签字。

(四)签订协议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签订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进入考核环节的人选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如在签订协议时,不同意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本人和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末位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试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如教学能力测试得分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五、招聘纪律

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

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处理。

咨询电话:0454--7612382

监督电话:0454--7612832

汤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日

 

附件1:汤原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计划.xls

附件2:汤原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xls

附件4:相关专业目录(1).zip(文件较大,请在电脑端解压后查看)

附件5:招聘单位简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