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7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考试聘用。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4.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之间(2005年8月10日至1988年8月11日出生的);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但应当在所签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含)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7.岗位2309具有犬类繁育专业相关证明;
8.岗位2301、2302、2303、2304限制退役士兵,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员要服从岗位调剂,签订服从调剂承诺书,具体调剂情况以该岗位面试公告为准。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公示拟聘人选等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ms.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8月2日至8月10日(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及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14日、15日(3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市政务服务中心(机关中心8号楼)2楼,具体窗口由报名当天相关工作人员引导。
现场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
报考者在报名之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
报考者准确填写《佳木斯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提交相关材料
①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②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应聘人员近期正面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照片正面需打印姓名);④退役军人需携带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书面提出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市公安局同步进行审核。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6.网上缴费
线上注册登录时间:8月11日8:30—8月16日12:00。
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45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登录https://jmsgazp1.zhaopin.com填报个人信息及缴费,缴费时间:8月17日8:30至2023年8月18日17:00。2301、2302、2303、2304岗位无须缴费但需要登录网站填报个人信息。考生一旦线上填报信息(或缴费)将无法更改报名岗位,请仔细确认岗位编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或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7.打印准考证
2301、2302、2303、2304岗位的考生请于2023年8月18日9:00至8月20日7:30登录https://jmsgazp1.zhaopin.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佳木斯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其他岗位缴费成功的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以笔试公告通知为准。
(三)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加分
2.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并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考生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由7名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为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由市公安局负责,体能测评的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由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集中体检,费用自行缴纳。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用人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政治考察
由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政治考察未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岗前培训
由市公安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内容围绕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条令、纪检监察法、交通法等。
六、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1.2301至2308岗位由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负责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并享受执勤津贴。
2.2309岗位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犬基地负责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
3.2310至2313岗位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
七、待遇
培训合格后上岗,聘用人员工资为每人每月2500元以上,缴纳四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公积金)。
八、相关事项提示
1.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2.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受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由佳木斯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监督电话:0454-8298913
咨询电话:0454-8298039;0454-8298779
附件:
附件1:2023年佳木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xlsx
佳木斯市公安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