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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市东北地区人才引进48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3 10:54:24

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佳木斯市“才聚三江”东北地区人才引进公告

 

一、引进原则

围绕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千百十”产业量级提升工程及全市重点工作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考”“察”结合、择优引进的人才引进机制。

二、引进数量

此次引才活动计划引进应、往届优秀毕业生483人。其中,市本级事业单位计划引进97人,县(市)区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50人,企业计划招聘236人。具体岗位引进数量及要求详见《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 佳木斯市市本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 佳木斯市县(市)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2)、《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 佳木斯市企业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3)。市本级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市本级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同步进行,请关注“才聚三江”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公告。

三、引进对象及方式

事业单位面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3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以现场报名、面试、签约、考察的方式进行。

企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以面谈的方式进行。

四、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良好,道德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2024年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2023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可以报名。

8.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

由参加招聘的企业单位自行确定。

五、事业单位引进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10月25日(星期三)9:00-15:00

报名地点:吉林大学宋治平体育馆

所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均可在招聘会现场佳木斯展位直接报名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考生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相应学历录取单(档案馆盖章)、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6)、在校证明(附件7),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8)。

(3)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出具政治面貌相关佐证材料。

(4)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5)《2023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相关材料。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资格审查结束后,原件返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收回存档备查。以上材料原件因时间原因可与体检结论一并出具。

(三)面试

面试一般在现场报名当日下午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发布,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并直接签约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考察主要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根据考生不同身份,采取不同方式方法开展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考生须在签约后7日内,在所在地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项目详见《人才引进录用体检表》(附件9)。

未经审核的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体检报告原件扫描PDF版或拍照发送至邮箱:jmsrcyjk@163.com

原件及复印件邮寄: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16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334室,收件人黄馨,电话18182780413。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7所高校专场招聘结束后,重新核定佳木斯市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剩余岗位计划,面向全国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开展第二阶段人才引进工作。详情请关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春风人才网等相应网站及“才聚三江”微信公众号。

(六)公示和聘用

高校招聘现场结束后,依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落编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落编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

六、政策待遇

报考市本级事业单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人员,按当地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报考企业人员可直接与企业对接相应待遇。

七、有关事项与要求

1.考生应及时关注“才聚三江”公众号、佳木斯先锋网、春风人才网及相应高校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引进工作将严格落实国家、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有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公告(公示)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 佳木斯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454-3986580,13354549739

咨询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附件:1. 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 佳木斯市市本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 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 佳木斯市县(市)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3. 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 佳木斯市企业招聘岗位计划表

4.人才引进报名表(东北地区)

5.诚信报考承诺书

6.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

7.在校证明

8.同意报考证明

9.人才引进录用体检表

10.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节选)

附件下载.zip

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

佳木斯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