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专业人才急需紧缺问题,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鸡西市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25日(含)至2006年6月24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25日(含)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6月25日(含)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鸡西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67-2386694。
(一)报名、现场资格确认
1.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至7月3日(9:00—11:00,14:00—16:30)
2.报名地址及电话:
①鸡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鸡西市鸡冠区鸡西大剧院东侧人事科313室,电话:0467-2186057;
②鸡西市人民政府,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18号305室,电话:0467-2188098;
③鸡西市教育局,鸡西市鸡冠区南山路90号人事科,电话:0467-2887176。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鸡西市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2份(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报考岗位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有效期内,学信网下载打印);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档案保管证明;
①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国企、民企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如本人档案由所在单位保管,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如本人档案未在所在单位保管,则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档案保管证明格式以档案保管部门出具为准)。
②未就业报考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档案保管证明格式以档案保管部门出具为准)。
(6)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上半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放”的书面证明,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7)相关比赛成绩证明材料(成绩册、秩序册、获奖证书),退役证等相应的报名材料(岗位代码SZ11-SZ14提供);
(8)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佐证材料。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或考核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将于近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或电话通知本人,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并保持手机畅通。
1.面试(岗位代码SZ01-SZ10)
面试主要测试相应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业务素质及综合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1)鸡西市文化艺术中心(鸡西市群众艺术馆、鸡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考试内容:
声乐辅导员、器乐辅导员(琵琶)岗位(岗位代码SZ01、SZ02):自选曲目演唱(演奏)(5分钟);教学演示(5分钟);专业知识(2分钟)。
(2)鸡西市朝鲜族艺术馆考试内容:
少数民族舞蹈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SZ03):基本功技术技巧组合(2分钟);少数民族舞蹈剧目1个或组合表演(含少数民族舞)(5分钟);即兴编舞及表演(2分钟,试听音乐1分钟)。
(3)鸡西市博物馆、鸡西市侵华日军罪证陈列馆考试内容:
讲解员岗位(岗位代码SZ04、SZ05):情景模拟讲解(5分钟);综合能力测试(10分钟)。主要测试形象气质、礼仪仪态、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鸡西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考试内容:
翻译岗位(岗位代码SZ06-SZ09):笔译(15分钟,用于面试过程)、口语面试(15分钟),总分100分(笔译、口语面试各占总分50%)。
(5)鸡西市特殊教育学校考试内容:
残疾人教师岗位(岗位代码SZ10):采取手语讲课与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手语讲课占总分60%、专业测试占总分40%)。专业测试内容:素描静物,时间60分钟。还需加试手工艺制作技能测试,测试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岗位代码SZ11-SZ14)
《鸡西市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中招聘方式为考核的岗位,直接以考核方式引进。
3.成绩公示
面试或考核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成绩)。
(三)考察与体检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2.体检。考察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不进行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鸡西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1.鸡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0467-2186057
2.鸡西市人民政府:0467-2188098
3.鸡西市教育局:0467-2887176
申请仲裁电话:0467-2386623
监督电话:0467-2386694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