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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引进活动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8 09:34:20

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引进活动公告

 

维护中心,引进岗位1个,计划引进6人。具体岗位引才数量及条件要求详见《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引进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对象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人才所需学历及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要求详见《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引进岗位明细表》(附件1),须在2022年8月份以前毕业的本科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6年8月29日至2004年8月2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8月29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备引进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职称、技能及其他条件。

7.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服从用人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截至报名结束时,已被鸡西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含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未满服务期的。

2.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在职培养的毕业生。

3.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6.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7.与人才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回避关系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报名人员直接对接组织实施,具体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发布公告

在“智汇兴凯湖”公众微信平台发布《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引进活动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9月7日,现场报名时间由市住建局根据具体面谈时间确定,逾期不予受理。报名与面谈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本公告发布后,请报名人员访问“智汇兴凯湖”公众微信平台自行下载并填报《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引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也可现场领取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将上述材料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鸡西市住房和建设局联系人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

2.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智汇兴凯湖”公众微信平台发布的公告,保持电话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人才引进任何环节的,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三)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由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组织开展,审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本人。考生报名应上传报名岗位所需的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请报名人员上传证件扫描件,照片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格式为*.jpg。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报名人员本人保管,后续通知收取时间。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网上审核的报名人员请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通过资格确认人员,直接参加面谈。

(五)面谈

面谈时间定于2022年9月9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实施。具体地点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后通知考生。面谈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谈内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重点考察与报名岗位相关的能力素质和专业知识,不设开考比例。面谈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不合格者,不得作为签约考察人选。

(六)考察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政治表现、德才素质、性格特点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体检、公示和聘用。

(七)体检

对考察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空出的岗位,可按该岗位面谈成绩排序顺次递补。

(八)公示

对面谈、签约、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智汇兴凯湖”公众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年)。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

四、待遇管理 

(一)薪酬待遇

本次全职引进的人才,试用期工资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艰苦边远地区标准执行。

(二)落实编制

对引进人才按规定程序办理引进手续,落实相应事业编制。

(三)考核管理

对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协议。

(四)培养使用

1.加大培训培养力度。将引进人才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统筹谋划、分类实施。推行导师团制度,由处级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干部、业务骨干组成导师团,建立人才成长档案,通过“多师带一徒”的方式,制定培养计划、定期谈心谈话,随时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疑惑,促进人才快速成长。

2.搭建施展才干平台。对引进的统招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直接纳入市级年轻干部储备库,符合相应条件、表现优秀的,在职数限额内落实正、副科级职务或相应职级待遇。

3.解决人才后顾之忧。积极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需求,对从域外引进到事业单位或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对应安置。子女在我市就读中小学的,统筹安排到优质学校或意愿学校。

五、纪律监督

(一)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

(二)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人才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发展形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面谈考点外其他城市报名人员参加现场面谈的,应符合面谈考点所在城市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

七、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人才引进工作的领导,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密切配合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实施。

请报名人员持续关注“智汇兴凯湖”公众微信平台,及时了解人才引进工作进展情况。

本公告相关内容由鸡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鸡西市人才工作中心

咨询电话:0467—2188767。

鸡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7日

附件1: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引进岗位明细表.xlsx

附件2: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引才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