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干部调配工作有关规定和虎林市纪委监委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机关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驻虎中省直单位)选调干部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虎林市纪委监委机关岗位6个,其中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岗位4个、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岗位2个。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严守保密纪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选调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者需扫描电子版材料并压缩成文档包,发送至邮箱:hlsjwzzb2016@163.com,并须在上传材料当天与市纪委监委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67-5858150。
2.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3.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虎林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件(附件),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资格审查意见栏无需填写;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3)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察。主要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专业素养、经历阅历是否符合岗位需要、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诚信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四、确定拟调入人员及调入
市纪委监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员,并在虎林市纪检监察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名者在各环节工作中如发生身体不适或可能涉及疫情方面的特殊问题,应主动进行事前申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本公告由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虎林市纪委监委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