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经梨树区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二)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日至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梨树区司法局102室(区政府对面)。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梨树区公开招聘司法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本人姓名),一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2.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1份;
4.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5.自行打印《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份,在报名现场签字确认。
三、考试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单位与人社部门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分数总体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相应比例,由招聘单位与人社部门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三)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
四、考察
总成绩第一名进入政治考察,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及考试总成绩在梨树区政府网站(http://jixilish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梨树区司法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七、工资待遇
所招聘录用人员工资面议。
八、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等均与此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考生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梨树区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防疫材料,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
此次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补充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467--2482575。
鸡西市梨树区司法局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