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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虎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2 10:16:02

虎林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市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梯队建设,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我市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涉及事业单位20个,岗位25个,计划引进30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虎林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6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12月以后出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报名考试,报名时需学校出具如期毕业证明。

(四)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虎林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现役军人,鸡西市域内的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8.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9.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8:00至2022年12月12日17:00。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的上午8:0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8:00至2022年12月12日17:00。

2.报名材料:其中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虎林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字)、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虎林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字)、身份证正反面、在校学生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本科毕业生应额外提供证明录取批次的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政策加分提供材料明细详见(附件5)。

3.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报名形式,考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其中之一进行报名。①参与网上报名的考生,将上述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邮件标题及文件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统一发送到邮箱hlswzzbrcb@163.com。②参与现场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上述材料纸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虎林市委办公楼209室(解放西街1号)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网上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审查后,会以电话或者邮件的形式通知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现场报名人员将直接告知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考时,请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2021年列入的新专业名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等相关专业目录设定,详见《学历学位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如低于该比例原则上要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如不缩减招聘计划可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适当降低招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允许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机会。

6.现场确认。报名人员需携带公告中要求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见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或“鸡西人才”微信公众号通知。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考试

1.笔试的时间和地点,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22号)文件精神,具体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发放准考证时间见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或“鸡西人才”微信公众号通知。

2.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卫生岗位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3.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黑政规〔2018〕17号文件和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5.不设开考比例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艰苦偏远地区事业单位实际人员需求,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6.公布笔试成绩。在虎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鸡西人才”公众号上公布笔试成绩及不设开考比例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可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鸡西人才”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数为100分,原则上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鸡西人才”公众号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五)调剂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高低对同一类型专业未满额引进岗位进行调剂,调剂在尊重考生意愿下进行。如有其它调剂情形,需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剂。

(六)体检与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时间参加体检人员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环节。

3.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建考核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性格特点、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特别要突出政治标准,把好政治关。政治标准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按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鸡西人才”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试用期制度。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得超过一年),试用期时限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转正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八)相关待遇

基础薪资待遇。凡被我市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试用期工资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艰苦边远地区标准执行。

四、纪律监督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疫情防控

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虎林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早做规划,妥善安排好考前行程,如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各项环节,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并持续关注虎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鸡西人才”公众号,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调整考试相关安排,会及时发布公告。外地考生可电话咨询虎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防疫政策,电话:0467-5896810。

六、咨询电话

考试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考试咨询电话0467-5855171、0467-5887733。

特别提示:

1.“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笔试考试将与“智汇虎林”人才引进笔试考试同步进行。

2.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落细,特殊情况下将进行适当调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虎林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虎林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虎林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附件5: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xlsx

附件6:学历学位专业学科指导目录.zip(此附件为压缩包,需在电脑端解压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