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子河区人民法院补招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要求
具有鸡西市区城镇户籍,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具备基本电脑打字水平,法学类专业毕业或有法院工作经验的优先。年龄要求满18周岁,不超过45周岁。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3、具有良好个人信用记录。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自身修养素质和专业技能。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好语言表达能力,形象良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应征公民入伍后拒绝服兵役被部队退兵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考信息
在城子河区政府网站、城子河区微信公众号、城子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至3月14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五个工作日)。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城子河区政府第二办公区三楼309室,城子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报名和资格审查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上均需原件与两份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两份、近期2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并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报名登记表》由报名人员在公众号网站自行打印。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即开始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以电话形式通知测试。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人员考录、使用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人员考试资格。
4、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聘用方式。报名人数多于招聘人数时,采取笔试择优录取的方式;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通过考核聘用。
5、笔试:笔试主要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等。
6、面试:面试主要审查应聘者求职动机,语言表达,人际交往意识与技能等。
7、体检考核:面试结束后确定对象进入体检与考核(体检费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后,在城子河区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合格者签订用工合同。
五、工资待遇
所招聘人员工资不低于鸡西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610.00元(包含社保在内)。
城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刘薇联系电话:2432058
城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