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县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县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难问题,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参照《鸡西市市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公告》,拟为鸡东县人民医院招聘所需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费形式财政差额拨款,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鸡东县县直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鸡东县县直公立医院编外聘用且在急需紧缺岗位上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报考人员年龄条件为:
1.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含)以下;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的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为40周岁(含)以下;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含);
4.在县直公立医院编外聘用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0年,且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55周岁(含)。
(四)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职称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鸡东县县直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七)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鸡东县卫生健康局一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本次招聘范围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高学历人才,不设定开考比例。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至7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3.报考人员需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鸡东县县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鸡东县县直公立医院编外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岗证明和聘用合同;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55周岁(含)人员,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县直公立医院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0年缴费凭证。
(二)考试时间及准考证领取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试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面试
1.面试形式为面谈。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由鸡东县县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由鸡东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鸡东县人社局负责指导,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3.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1:1确定拟聘用人员,由鸡东县县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试用期制度。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得超过一年),试用期时限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转正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四、注意事项
1.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2.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县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为准;
3.关于学历、资格、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含当日)
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及监督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0467-5563397
监督电话:0467-5561929
本公告由鸡东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附件1:鸡东县县直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鸡东县县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xls
鸡东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