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鸡冠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鸡冠区政务服务人才队伍,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经鸡冠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鸡冠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鸡冠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工作人员17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形象气质佳,有亲和力,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乐于助人,有较强的的理解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奉献精神;
3.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计算机专业优先);
4.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6.鸡西市户籍;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
8.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9.参加邪教组织的;
10.策划、组织、参与越级或集体上访等行为的;
1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需提交材料。本次招聘采取个人自行报名的方式进行,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签字的《鸡冠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3)(XXX)个人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
(4)户口簿(含集体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一份;
(8)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JPG格式,3.5cm×5.4cm或像素626×413,不超过200KB,照片存档名为本人身份证号);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26日、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鸡西市鸡冠区政务服务中心后台办公室103(鸿雁街60号)。
咨询电话:0467-8512345
3.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jgq.gov.cn/),不进行电话通知。
4.注意事项:
为维护此次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业务培训+综合测评的方式进行,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首先进行面试,面试地点按具体通知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举止仪表、言语表达等。面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领导小组根据所需岗位数量 1比1.5比例划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结束后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和进入专业培训环节人员名单,时间为3个工作日。
通过面试的考生,参加统一组织的政务服务专业知识培训,初步拟定培训时间为2周,培训结束后,针对培训内容内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模拟场景及应用软件实际操作,由评定小组给与评价,实操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领导小组根据所需岗位数量划定,并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公布成绩,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岗位由于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根据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按面试、笔试平均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面试、实操测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实习上岗,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将对实习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进行实际考察,符合岗位要求的继续工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劝退,并按照程序随时补充招录,已通过面试的考生优先。
(四)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体检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
3.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鸡冠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月工资2500元(包括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执行,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
四、纪律要求
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67—8512345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467-2666755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特别提示:
1.此次公开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2.此次招聘工作的通知、公告均通过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有效,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公告发布单位:鸡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鸡冠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