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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鸡西市招聘94名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9 12:10:41

2023年度鸡西市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招聘公告

 

为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引导优秀年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持续推动村(社区)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提升,依据《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指导意见》(黑组通字〔2021〕30号)和《关于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常态化补充工作的通知》(黑组通字〔2023〕26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计划
 
计划使用乡镇(街道)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公开招聘94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鸡西市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岗位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8日至2005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2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现役军人;
 
8.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9.鸡西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含申请享受政策性加分)、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考者可在2023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报名(https://jx2023zp.ibaoming.net/,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234),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2.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报考者可申请复核。
 
3.缴费确认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45元,面试不收取费用。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7日10: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注意事项
 
(1)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2)招聘岗位有户籍限制是指报考者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本人户籍必须满足报考职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申请笔试加分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3年10月18日)。
 
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考生,在报名时申请享受政策性加分要进行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参照《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附件2)、《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3)。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请关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6)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1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内容一科,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要达到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总人数3:1的比例及以上,若报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考岗位数量。
 
(5)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
 
2.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总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人选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表(系统中自行打印)、《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按照教育及招生考试部门相关政策,非统招本科学历的,还需提供高中(或同等学历)逐级至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如存在无前置学历、学历之间有交叉重合、学历取得倒置等疑点问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例如:入学当年招生简章、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证明等,如提供不了视为无效学历。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将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公布。
 
4.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5.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公布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三)考察与体检
 
1.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体检与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发布前因考生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被聘用后,先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1年,并参与村(社区)工作,再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选派到村(社区)任职。其中,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其他人员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
 
聘用人员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街道锻炼时间),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培养成熟的及时选任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负责人。服务期满后,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安排,鼓励继续在村(社区)工作。
 
4.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五、纪律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67-2386623
 
密山市:0467-5258212
 
虎林市:0467-5891211
 
鸡东县:0467-5582839
 
鸡冠区:0467-2656399
 
恒山区:0467-2462968
 
滴道区:0467-2570606
 
城子河区:0467-2432058
 
梨树区:0467-8232056
 
麻山区:0467-2494968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467-2386694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特别提示:
 
此次公开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笔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