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绥芬河市住建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市政设施养护作业人员4人。男性。具体工作岗位为市政设施养护和其他临时性工作等。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等行为;
3.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4.户籍不限,年龄为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退役军人、具备B1及以上车辆驾驶资格人员优先招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开始至招满为止(每日报名时间8:30-11:30;13:30-17:00),报名地点:绥芬河市住建局。
联系人:刘瑞涛 联系电话:13351232007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2022年绥芬河市住建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附件1,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本人现场填写的《应聘报名人员承诺书》(附件2)。
4、近期同底版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
5、48小时内核酸报告及疫苗接种情况。
6、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或证明退伍军人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具备B1及以上车辆驾驶资格人员提供驾驶证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
在市人社局具体指导下,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住建局根据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审查应聘者报名资格,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报名成功后不要离绥)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录用方式拟采取按报名顺序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现场面试,面试合格者按人社部门规定体检项目进行体检,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时报名截止。后续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作为该岗位下一步递补的储备。若报名人数和资格审查情况出现变化时,如岗位报名人数过多等情况,录用方式另行确定。
五、待遇
(一)聘用。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暂定6个月,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6个月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同意可续签合同。
(二)工资。根据中共绥芬河市委办公室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问题的通知》(绥办字〔2019〕6号)规定,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按照专业技术需求较强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3000元;工龄工资依据年底考核等次发放,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次年月工资增长50元;考核等次为合格的,次年月工资增长30元。
(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六、其他事宜
招聘人数、应聘资格条件等可依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适时调整,其他未尽事宜由绥芬河市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进行解释。
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