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绥芬河市博物馆公开招聘讲解员招聘公告
根据《绥芬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绥办发〔2018〕5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等问题的通知》(绥办字〔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绥芬河市博物馆公开招聘讲解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临时讲解员3人,性别不限。具体工作岗位为负责绥芬河市博物馆、中东铁路记忆馆、和平天使嘎丽娅纪念馆陈列展览讲解、观众咨询工作,参与博物馆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等行为;
3.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4.户籍不限,年龄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历史、考古、博物馆学、播音、导游及相关专业);
6.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7.形象气质较好,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女性身高1.65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已接种三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苗。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2日—2022年5月31日(每日报名时间9:00-11:00;14:00-17:00)。
报名地点:绥芬河市博物馆。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019060678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2022年绥芬河市博物馆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表》(附件1,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现场填写的《应聘报名人员承诺书》(附件2)。
4.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及四寸生活照各一张。
5.48小时内核酸报告及疫苗接种情况。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在市人社局具体指导下,资格审查工作由绥芬河市博物馆根据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审查应聘者报名资格,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报名成功后不要离绥)
面试工作由市博物馆牵头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形象气质及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素质等情况。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在报名微信群公示3个工作日(自动退群视为放弃知情权)。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微信群另行通知,未能按时参加面试或自动退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体检由市博物馆组织实施,面试合格者按人社部门规定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在县级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方式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暂定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根据中共绥芬河市委办公室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问题的通知》(绥办字〔2019〕6号)规定,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按照辅助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2442.66元;工龄工资依据年底考核等次发放,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次年月工资增长50元;考核等次为合格的,次年月工资增长30元。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七、其他事宜
报名时间、应聘资格条件、考试形式、待遇等可依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适时调整,其他未尽事宜由绥芬河市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进行解释。资格审查环节贯穿始终,若在聘用期间有学历造假现象,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芬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