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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牡丹江市阳明区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9 13:49:36

阳明区2022年度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意见》(黑办发〔2021〕27 号)的要求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有关政策规定,阳明区面向现职村党组织书记落实激励措施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实施2022年度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计划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2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为阳明区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已考录公务员及乡镇党委委派干部除外)。

1.现任村党组织书记,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6年以上或累计任职9年以上(含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任职年限);

2.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到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11日,以乡镇(街道)党(工)委为单位统一报名。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书1份(打印,本人签名),《报名表》2份(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受表彰佐证材料、任职文件或当选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蓝底)。10月11日,以乡镇(街道)党(工)委为单位收集材料,统一报送至区委组织部516室。

(二)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牵头负责,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农村局、区信访局、公检法等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分别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在其所在镇(街道)、村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条件和资格不符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选聘办法。采取资历评价、村集体经济评价、民主测评、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1.资历评价(100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资历评价,由乡镇(街道)初评,区委组织部复核。一是学历层次得分(30分)。中专及高中得10分,大专学历得20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得30分。同级及以下学历得分不累加,最高得30分。二是任职年限得分(30分)。连续任村党组织书记6年或累计任职9年(含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任职年限)得15分,连续任村党组织书记9年以上或累计任职12年以上(含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任职年限)得30分,得分不累加,最高得30分。三是表彰奖励得分(40分)。任职期间,个人或集体获区级表彰奖励得10分、市级得20分、省级得30分、国家级得40分。取最高表彰奖励得分,同级及以下表彰奖励得分不累加。

2.村集体经济评价(100分)。上年度村集体收入在10万元以下不得分;10-20万元(含10万元)得60分;20-30万元(含20万元)得70分;30-50万元(含30万元)得80分;50-80万元(含50万元)得90分;80万元及以上得100分。

3.民主测评(100分)。测评参加人员包括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测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分别对应1.0、0.8、0.6、0的系数。分值计算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个数×1+“称职”个数×0.8+“基本称职”个数×0.6+“不称职”个数×0)/有效测评个数×100分。

4.结构化面试(100分)。结构化面试结合农村工作实际,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长15分钟,答3题,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总成绩=资历评价×30%+村集体经济评价×20%+民主测评×20%+结构化面试×30%。末位排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向乡镇(街道)、村公示3个工作日。

四、体检及聘用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具有影响录用疾病的不予录用,依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公示聘用。体检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程序,研究提出聘用建议提交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审议、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阳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有关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继续在村工作;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期限与村党组织书记任期一致,如期间退出岗位或在村“两委”换届中未能连选连任等情况,则终止合同相关权利及义务履行。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阳明区面向现职村党组织书记落实激励措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3.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0453—6331073。

阳明区面向现职村党组织书记落实激励措施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