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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牡丹江市市直及城区事业单位招聘23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9 10:56:35
  2022年黑龙江牡丹江市市直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236人,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9:00至12月30日17:00,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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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12月19日9:00至12月30日17:00)
 
  牡丹江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市直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2022年度“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为充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牡丹江市直及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6人。其中,市直计划招聘194人,城区计划招聘42人。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牡丹江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市直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本科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6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2023届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毕业生应具备与学历相应的学位证书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要求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计算相关年限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及牡丹江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政策性加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政策性加分:
 
  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关爱医护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和市(地)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
 
  同时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发布招聘公告。本次公开招聘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均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线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9:00至12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牡丹江人才工作网(www.mdjrcgz.gov.cn),首页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注册、登录,选择牡丹江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市直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栏目,填报信息后,按要求上传材料。
 
  3.上传材料。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网上下载填写的《牡丹江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附件3);③网上下载填写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须在报名时间内);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由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读/校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本人近期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⑥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⑦牡丹江行政区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网上下载填写并加盖编制所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⑧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本人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以上证件、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zip文件包(标注岗位代码+姓名)上传。
 
  4.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合并、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信息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发布。
 
  5.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3年1月1日至1月3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45元,面试不收费。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的考生报名资格有效。缴费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3日15: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注意事项。①网上报名时,考生要详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签名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写信息与要求不一致、不符合聘用岗位要求情形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②报名期间,请考生在选择岗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③考生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组织实施部门,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上述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四舍五入。
 
  1.笔试。
 
  (1)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根据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发布的打印准考证通知,登录牡丹江人才工作网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3)政策性加分。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政策性加分。笔试结束后,考生按通知时间携带政策性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为: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②网上下载填写的《牡丹江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附件3);③网上下载填写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④“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及任职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⑤“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及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⑧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6)和《劳动合同》;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供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⑩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提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相关证明。
 
  现场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发布通知为准。经确认,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将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总成绩。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现场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不计入笔试总成绩。
 
  (4)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可登陆牡丹江人才工作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
 
  (1)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但与拟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高于5:1。若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合并、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发布公告。
 
  (2)资格确认。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确认。资格确认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具体时间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发布通知。未按时进行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公示面试人选。通过资格确认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发布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本次面试。
 
  (4)公布考试总成绩和确定考核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考核人数与拟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环节;如面试成绩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环节。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1.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2.体检。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牡丹江市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核、体检环节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进行公示。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合格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牡丹江人才工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市人社部门核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首个聘期原则上不低于3年,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聘期内不得调转。2023届高校毕业生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档案转至牡丹江市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未能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能聘用的,所空岗位不再递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由牡丹江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3-6181101
 
  监督举报电话:0453-6172060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mdjrsjdb@163.com
 
 
  牡丹江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
 
  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