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拜泉县城内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促进拜泉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解决城内学校急需教师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德才兼备的专业人才。
二、选调范围
拜泉县乡镇中心学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老师。
三、选调计划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拜泉县实验小学拟选调教师5名,拜泉县育英小学拟选调教师6名,拜泉县星耀小学拟选调教师9名,拜泉县文化小学拟选调教师6名,拜泉县第二中学拟选调教师9名,拜泉县第三中学拟选调教师6名,拜泉县第五中学拟选调教师6名,拜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拟选调教师17名,拜泉县教育幼儿园拟选调教师3名,拜泉县文化幼儿园拟选调教师4名。具体职位详见《2024年度拜泉县城内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学水平高,身心健康;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28日(含当日);
4.学历要求:申报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备本科及以上统招学历,申报幼儿教师岗位的应具备专科及以上统招学历;
5.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申报中小学及职教中心学校教师岗位的应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申报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一定要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6.专业要求:申报学科原则上应该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如果相近或不一致的,要有该学科从教三年以上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9.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度拜泉县城内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或师德失范,受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期或影响期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与选调条件情形不符的,将随时取消其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 6日至2024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3.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需提交的材料如下(按以下顺序排序):
(1)《2024年度拜泉县城内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
(2)《2024年度拜泉县城内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
(3)《2024年度拜泉县城内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现所教学科经历证明》(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不一致的,须提供现所教学科达到3年以上经历证明,详见附件4);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7)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并打印);
(8)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主管局公章;
(9)三张两寸近期照片(标注姓名)。
(二)开考比例
岗位选调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按照比例缩减招聘人数至取消该招聘岗位。紧缺、急缺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一套试卷。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拜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学科知识、教学设计与实施及教学基本技能。采取仿真课堂的形式,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无师生对话和答疑。考生准备时间为15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选调。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在拜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职称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片段教学,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试讲所用教材为本县现行教材,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拜泉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察对象近三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选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县纪委监督。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及职教中心学校教师岗位人员参照《关于认真做好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办【2004】44号)的体检标准;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参照《关于认真做好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办【2004】44号)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空出岗位按选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体检结束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拜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选岗及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考同一岗位的教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学校,按照人事管理程序办理调转手续。
六、工作纪律
为使选调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选调工作由拜泉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2--7668817。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中关于学历、资格等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8日(含当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需时刻关注拜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和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任何环节,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拜泉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拜泉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