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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讷河市招聘社区工作人员93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5 09:19:29

讷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和省、齐齐哈尔市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服务,加强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工作人员93名,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2. 热爱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善于做群众工作。

3. 性别不限,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满足以下条件,女性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年龄可放宽至36周岁;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4年,年龄可放宽至39周岁;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5年,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 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讷河市户籍(含红五月农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5. 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6. 现在岗社区工作者;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至8月16日(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2. 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讷河市爱民社区二楼。

电话:0452-3334272

报名咨询电话:

雨亭街道:0452-5679113

通江街道:0452-5679918

3. 报名材料:

(1)《讷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简称《报名表》)1份;

(2)户口簿(复印首页及本人页)、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中1张粘在报名表上);

(5)年龄超过35周岁的女性,资格确认时到指定地点打印养老保险缴费流水;

(6)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2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提供工作所在社区开具的相关证明,是退役士兵身份考生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是中共党员身份考生提供由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1.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和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 招聘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

3.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人选确定

资格复审通过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报名人数较多,由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确定是否增加择优环节。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核发的《面试通知书》为准(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

1.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确定的最后1名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同分数,则按照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具有2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

2. 考察由各招聘岗位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3.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讷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在体检中如有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的或自愿放弃的,相应岗位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4.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聘用管理

1.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聘岗位所在街道办事处结合社区实际需要进行人员分配。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聘。

2. 本次招聘人员属社区工作人员,由各招聘岗位所在街道社区安排相应岗位工作。

3. 聘用人员应按照各招聘岗位所在社区规定的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并到社区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 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聘用人员由所在街道社区统一进行管理。对聘用人员的考勤情况、工作纪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日常管理。

6. 本次考试成绩1年有效,若在1年内遇本次招考的社区工作者主动辞职,可按成绩进行依次递补,经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后,进行聘用。

六、待遇保障

聘用后享受现行社区工作者同等待遇。

七、其他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谈、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2.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 考生报名后请及时关注“美丽讷河”公众号、雨亭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和通江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招聘各环节信息均在以上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4.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讷河市雨亭街道办事处

讷河市通江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3日

附件1.讷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2022年讷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