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大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黑人社发〔2014〕63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等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2023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齐齐哈尔大学主页(https://www.qqhru.edu.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具体详见《齐齐哈尔大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招聘计划中单独注明为本科学历的除外),且本科阶段须为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毕业并取得学位;
(六)应聘教师岗位人员本、硕专业须相同或相近,且为学术型硕士(招聘计划中注明可为专业硕士的岗位除外);
(七)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0(含)周岁以下(1992年3月24日后出生);应聘后勤管理处卫生所岗位人员年龄要求可在35(含)周岁以下(1987年3月24日后出生);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
(八)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应聘人员须在现场资格确认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具体条件;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至2023年3月28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须知:招聘公告统一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发布,报名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公开招聘笔试联考”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职位,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群体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3月23日。笔试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学校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51-82326662(报名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网上资格审查
学校将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9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3月28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网上缴费
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按期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3月30日后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3月31日17: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7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
(五)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将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发布,请适时关注。
2.现场资格确认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2)本科、硕士(已毕业)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
(3)报考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及相关岗位要求的比赛获奖、等级、资格证书等),应聘教师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教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教科研成果包括论文、项目、获奖、专利、著作等,署名为第一作者)。
(4)现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其参加应聘我校所招聘岗位,并且应聘成功同意协助办理人事手续的证明材料(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提供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政审材料原件(需盖章、签字)(见附件2:《齐齐哈尔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3.对于不能按时提供确认要求材料、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
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4.同一岗位通过现场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六、考试
应聘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应聘人员笔试统一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笔试联考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西医临床),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看)。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哈尔滨市,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E》考试的,要注意: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4.《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人才招聘”栏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讲课或专业技能示范)、专业问答、教科研成果汇报、结构化面试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非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注: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学校将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十、几点说明
1.聘用人员具有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2.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为6年,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人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不能提供以上材料或自接到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4.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2)2738728
监督电话:(0452)2738169(齐齐哈尔大学纪委办公室)
网址:http://www.qqhru.edu.cn/,电子信箱:zhaopin@qqhru.edu.cn
地址: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邮编:161006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