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甘南县人民政府审批,甘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甘南县公安局计划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10名,岗位为留置看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公安事业,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户籍在甘南县域内(不含查哈阳农场、双河农场);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7日之后至2004年9月7日之前出生,含当日);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适当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
7.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疤痕,矫正视力1.0以上,身高1.70米以上;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精神类疾病;体重指数[单位:体重(千克)/身高值(米)2]在17.1至30.1之间合格。例如体重为70千克,净足身高为1.70米,则其体重指数计算方式为:70÷1.70÷1.70≈24.2(报名时将由现场工作人员对考生做目测及视力、身高、体重检测);
8.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及体检标准;
9.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以下人员笔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获得相应机关确认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受党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8.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原则,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地点:甘南县公安局一楼。
4.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甘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填写附件1)1份,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大学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军人需提供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6)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本人现场签字确认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5.对本次考试中拟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
6.咨询电话:0452-5623640、0452-6026352、0452-5633963。
(二)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公安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甘南县公安局对外公示3个自然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总成绩(含加分项)。
(四)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按通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含加分项)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治考察
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考察。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甘南县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自然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总成绩(含加分项)、体检、政治考察等相关结果。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由甘南县公安局直接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安排在留置看护岗位工作。此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内,因招聘人员违法犯罪、违反单位纪律规定、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等情况满足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待遇按本地现行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书》后,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中共甘南县委组织部、甘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甘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中共甘南县委组织部
甘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南县公安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