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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 10:35:42
 

2023年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高质量推进现代化茄子河区建设,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1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人才的学历等要求详见《2023年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岗位要求35周岁(含)及以下(1987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1982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4.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等其他资格条件;

5.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作为本次人才引进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

5.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和不诚信等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具体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有关专业要求可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附件8)、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附件9)。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安街179号区政府3号楼2楼会议室。

报名材料:

1.《2023年茄子河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处于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校生可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正面蓝底免冠2寸照片;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4.2023年度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能够正常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附件4)、考生承诺书(附件5);

5.报考教师岗位的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条件涉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含)”的,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需有5年及以上井下管理或技术工作经历”“需有燃气相关工作从业经历”条件的,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出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需提供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册或劳动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及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等证明;

8.委托他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个人委托书(附件10);

9.能够证明其符合引进条件的其他材料,所有证明材料的出具时间要求为本公告发出之日及以后日期。

(二)资格审查

由茄子河区人社局按照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标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区人才办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未接到考试通知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茄子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及聘用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茄子河区人社局、人才办联合组织开展考试工作,市人社局、市人才办配合指导,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

①笔试时间:依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考试用品。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②笔试内容及形式。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科目为1科,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申论作文。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③笔试成绩公示及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茄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选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公示后,工作人员与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确认,若考生主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可以进行递补,递补严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同时递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2倍,面试当天不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

①面试时间及地点结合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②面试内容及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备课20分钟,试讲15分钟,要求教学过程完整,阐述观点正确,表达清晰。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考察

由茄子河区委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考察。主要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或学校,采用商调档案审查、走访及座谈等方式,全面考察拟引进人才的现实表现、思想品德、政治表现、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自愿放弃录用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审档

查档核实其身份、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业绩、奖惩等情况,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查核其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将档案中的有关资料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备查。审档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审档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因考察及审档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考察与审档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区人社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七)引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审档、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在茄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待遇)。

四、政策及待遇

茄子河区本次引进的优秀人才,符合急需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教育、卫生系统10年),工作有成效,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合同期限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引进人才津贴政策

1.引进统招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津贴;引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津贴;

2.引进统招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津贴;引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津贴;

3.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津贴;

4.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津贴;

5.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批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津贴;

6.引进其他高校一批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500元津贴。

(二)引进人才安家补贴政策

全职引进统招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安家补贴3万元;引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次性给予安家费5万元;引进统招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安家补贴2万元;引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次性给予安家费3万元。

五、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从事引进的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茄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ljqzh.gov.cn/)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4.本《公告》由茄子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茄子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电话:0464-8810919。

附件1:2023年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茄子河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doc
附件4: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样式).doc
附件5:考生承诺书.docx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xlsx
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xlsx
附件8: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附件9: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docx
附件10:考生个人委托书.doc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