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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工业学院招聘3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9 10:20:56
  黑龙江工业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
 
  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工业学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省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负责本科层次学历教育工作,承担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并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
 
  办公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
 
  学校简介:见黑龙江工业学院主页http://www.hljut.edu.cn。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计3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工业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至2006年12月31日(含)],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含)至2006年12月31日(含)],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至2006年12月31日(含)]。有特殊年龄要求的岗位详见附件1中具体招聘条件;
 
  (五)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应聘人员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七)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八)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学院或部门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http://www.hljut.edu.cn)发布。其他网站或机构转载我校招聘公告,如有不实,我校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广大考生注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3日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其他方式。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下述材料电子版或扫描(拍照)后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ljgyxyrsc@126.com。
 
  2.报名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黑龙江工业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4)。
 
  (4)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5)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本科、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等)。
 
  (7)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研究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提交报考人员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9)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报考人员应详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
 
  (5)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6)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4.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4年6月20日起对报名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申诉(联系电话:0467-2395735),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申诉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三)现场资格确认
 
  1.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将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2.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需提供的原件材料应与报名提交的电子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打印准考证。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其他复印件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同时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3)不允许他人代替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4)按照相关规定,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5)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后,还要进行相关专业技能资格测试,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专业技能资格测试时间和地点以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布的为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其中笔试卷面成绩、面试成绩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闭卷,重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笔试采取100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实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考生可登录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查询本人成绩等信息。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工业学院人事处申请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分值分别为100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岗位人员和辅导员面试只进行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面试当日出现缺考,不影响该岗位招聘计划。
 
  3.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4.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被考察人员提交《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统一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学校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试用期间,如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核入黑龙江省直事业单位编制,并按照政策享受省直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符合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类别,且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方可享受相应的工资及校内待遇。
 
  (三)博士研究生按照《黑龙江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黑工院发〔2021〕38号)文件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见附件6)
 
  本公告由黑龙江工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67-2395006  0467-2395735
 
  监督举报电话:0467-2395107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黑龙江工业学院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