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http://www.hnyjj.org.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所聘工作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思政教师和辅导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团结进取、吃苦耐劳、追求卓越的优秀品质。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符合《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中岗位招聘条件。
(五)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取得本科学历且获学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必须具备硕士(或博士)学历且获得与学历相对应学位。教师岗位要求专科、本科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博士研究生、辅导员及其他岗位不作要求。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见《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六)招聘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的博士或中级职称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的硕士及以下学历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的A、B、C辅导员岗位人员及部分岗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见《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七)应聘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影响期内)。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影响期内)。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6月6日至 2022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登录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人才招聘系统报名网址:http://61.158.119.15:81
报名程序:详见附件3。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各用人部门对其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拟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并发布应聘人员名单。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情况。电话:0453-6402067。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有效期内),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依据疫情防控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公告形式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nyjj.org.cn/)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http://61.158.119.15:81)发布。
确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硕士、博士)及复印件1套,各学历层级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由本人提供能够如期毕业的佐证材料即可(含成绩单),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2)打印人才招聘系统中《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需本人签字。
(3)本人发表论文、专利或取得各类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证明及其他材料。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确认后,同一岗位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的确认比例,经学校党委研究是否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请教育厅审定同意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六、考试
对于招聘的硕士及以下学历和中级职称岗位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低于60分不予聘用。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教师岗位主要考察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占70%及以上。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辅导员岗位主要考察辅导员需具备的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党的基本知识、申论及特长,其他岗位按照岗位能力需求进行考查。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最高不超1:5。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经学校党委研究是否降低比例,并提请教育厅审定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nyjj.org.cn/)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http://61.158.119.15:81)发布,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结构化面谈、实践操作、情境模拟、特长展示等不同组合方式进行,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职业能力等内容。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成绩发布的相关信息,请适时登录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nyjj.org.cn/)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http://61.158.119.15:81)中查询。
七、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1.学校组成考核组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中NJ202204、NJ202217、NJ202220 、NJ202224单独设置的博士及副高级职称岗位为我院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依据《黑龙江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文件精神,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nyjj.org.cn/)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http://61.158.119.15:81)中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九、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几点说明
(一)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十一、相关待遇
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的相应待遇。
十二、疫情防控
按照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相应防疫措施,保障应聘人员身体健康,随疫情防控态势提前发布防控要求。
十三、其他
现场确认、笔试、面试等工作开展时间我院会依据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及疫情态势做出相应调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nyjj.org.cn/)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http://61.158.119.15:81)所发布信息。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方式:0453-6402406(校人事处),
杨宏保13766595865 王宏宇15304536060
专业咨询联系方式:
信息工程系:薛老师0453-6402408
智慧农业系:邢老师0453-6402412
经济管理系:聂老师0453-6402410
机电工程系:闫老师0453-6402411
食品药品工程系:姜老师0453-6402025
人文艺术系:于老师0453-6402868
动物科技系:冯老师0453-6402413
学院官网:http://www.hnyjj.org.cn/
电子信箱:m6402406@126.com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
邮政编码:157041
监督电话:0453-6402067(校纪检监察处)
本公告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