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2022年黑龙江省人才周公开招聘公告(事业编制)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参加黑龙江省人才周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东北石油大学主页(http://www.nepu.edu.cn/)。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2022年黑龙江省人才周公开招聘计划。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政治素养、文化素质及职业道德,具有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专业技能。
2.应聘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并能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研究生,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含)后出生)。
4.应聘人员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达到相应水平),特殊要求见招聘目录备注,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或工作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失范问题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
4.在以往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2月10日。
2.报名方式:需通过学校人事处报名应聘。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 rcjlzx333@126.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
(2)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外语等级证书、成绩单、学生干部经历、荣誉、获奖等相关材料;
(6)其他所需证书和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其中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2)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15日。
资格审查期间,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通过邮件或电话回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申诉(联系电话:0459-6504929),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申诉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于资格审查后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通知公布(http://rsc.nepu.edu.cn/)。
(四)考试
根据本次“人才周”活动政策,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
1.考试形式为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于资格审查后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通知公布(http://rsc.nepu.edu.cn/)。
2.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超过三分之二(含)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专任教师岗位(代码ZR01)面试采取课程试讲的考核方式。
思政课教师岗位(代码SZ01)面试采取学业背景及成果测评、课程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专职辅导员岗位(代码ZF01)面试采取学业背景及成果测评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以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核和体检(含心理测试)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对拟录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须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并参加学校心理测试,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岗位。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http://rsc.nepu.edu.cn/)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按有关要求与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我校实行思想政治和师德一票否决,思想政治和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招聘各环节需严格遵守我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有时间、地点等变化学校会及时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http://rsc.nepu.edu.cn/)发布,请应聘者留意相关通知。
七、联系方式
咨询邮箱:rcjlzx333@126.com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联 系 人:徐世博
八、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0459-6504929
本公告由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