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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0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17:49:30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304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7:00,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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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3月24日9:00-3月28日17:00)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发〔2023〕9号》相关要求,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集团”)所属20个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隶属北大荒集团,公益一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开展科学研究、促进农业发展,农业科技攻关项目研究,引进、吸收、推广国内外先进农业技术,大农业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101号。
 
  (二)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隶属北大荒集团,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创立一流的检验质量及服务质量,承担全省农机产品的试验鉴定、质量监督、仲裁、检验、技术服务等。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101号。
 
  (三)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农垦分中心。隶属北大荒集团,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非财政补助。主要职责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方针、政策,建立并完善垦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垦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经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负责垦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与使用;负责垦区住房公积金的统一预算与决算工作;完成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总局交办的相关工作。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043号。
 
  (四)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农垦分中心齐齐哈尔管理部。隶属北大荒集团,公益一类,按正科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非财政补助。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本区域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
 
  单位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鹤城路99号。
 
  (五)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隶属北大荒集团,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组织制定并实施自然保护区的发展建设规划,负责挠力河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保护等日常工作。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65号。
 
  (六)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三江分局。隶属北大荒集团,公益一类,按正科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组织制定并实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保护等日常工作。
 
  单位地址:佳木斯市富锦市建三江管理局局直。
 
  (七)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三江分局大兴管理站。隶属北大荒集团,公益一类,按正科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全面保护湿地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日常巡护等工作。
 
  单位地址:佳木斯市富锦市大兴农场。
 
  (八)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三江分局红卫管理站。隶属北大荒集团,公益一类,按正科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全面保护湿地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日常巡护等工作。
 
  单位地址:双鸭山市饶河县红卫农场。
 
  (九)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红兴隆分局八五二管理站。隶属北大荒集团,公益一类,按正科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全面保护湿地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日常巡护等工作。
 
  单位地址: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二农场。
 
  (十)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红兴隆分局饶河管理站。隶属北大荒集团,公益一类,按正科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全面保护湿地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日常巡护等工作。
 
  单位地址: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农场。
 
  (十一)北大荒集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北大荒集团第二医院)。隶属北大荒集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神经精神领域疾病治疗工作;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单位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安庆街472号。
 
  (十二)北大荒集团宝泉岭医院(北大荒集团宝泉岭妇幼保健院)。隶属北大荒集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单位地址: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管理局中心医院。
 
  (十三)黑龙江农垦工业学校(黑龙江农垦广播电视大学宝泉岭分校、黑龙江农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宝泉岭分校)。隶属北大荒集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开展中等专科学历教育;培养实用性技术人才。承担开放教育,成人专科、本科函授教育,成人技术技能培训等工作。
 
  单位地址: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管理局名山街47号。
 
  (十四)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医院(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妇幼保健院)。隶属北大荒集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单位地址: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管理局局直西两公里处。
 
  (十五)北大荒集团建三江医院(北大荒集团建三江妇幼保健院)。隶属北大荒集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单位地址:佳木斯市富锦市建三江管理局局直铁北区。
 
  (十六)北大荒集团牡丹江医院(黑龙江省中日友好农民医院、北大荒集团牡丹江妇幼保健院)。隶属北大荒集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单位地址:鸡西市密山市北大营永固路西新开街北。
 
  (十七)北大荒集团北安医院(北大荒集团北安妇幼保健院)。隶属北大荒集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单位地址:黑河市北安市北大荒街1号。
 
  (十八)黑龙江农垦机械化学校。隶属北大荒集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开展中等专科学历教育,培养实用性技术人才。
 
  单位地址:黑河市北安市赵光镇。
 
  (十九)北大荒集团九三医院(北大荒集团九三妇幼保健院、北大荒集团九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隶属北大荒集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单位地址:黑河市嫩江市九三管理局3委2号。
 
  (二十)北大荒集团齐齐哈尔医院(北大荒集团齐齐哈尔妇幼保健院)。隶属北大荒集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单位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立大街59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岗位共126个,招聘人数共304名。具体情况详见《北大荒集团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纪政纪和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4日至2005年3月23日期间出生);特殊职位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4日后出生),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备注”栏。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3年内报考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24日后出生)。
 
  (六)面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和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取消聘用资格。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构成回避情形的招聘岗位,以及其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或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公开招聘笔试联考”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以及后续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在报名期间内报名,逾期不可补报。报考者只能选报1个职位,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新冠疫情一线医务人员等群体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政策性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并按以下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报名时须填写并上传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报名时须填写并上传退伍证书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报名时须填写并上传省人社、卫健、财政三部门共同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
 
  (3)报名网址及技术咨询电话:“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zp.cpta.com.cn;“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51-82326662(报名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9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2023年3月28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用人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同一岗位通过笔试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特殊岗位、急需短缺的专业,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者应于3月30日后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应按通知要求于3月31日17: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网上缴费。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按期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7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者须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
 
  (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笔试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为5月7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08:30—10:00;《综合应用能力》:10:00—12:00。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版)为准。考生报考岗位所需参加的考试类别详见附件1“考试类别”栏。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E》考试的,须注意: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知识部分占比 60%,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占比40%,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2科满分均为150分。两科成绩查询时间为2023年6月中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申请成绩复核。本次考试不受理除缺考、违纪、零分外的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为最终结果,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2.面试
 
  (1)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高于5:1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比例,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特殊岗位、急需短缺的专业,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并设置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
 
  (2)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复审,政策性加分材料一并进行复审。对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能提供相应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后续程序。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岗位,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现场资格审查后,各类证件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招聘单位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现场发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面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方式:
 
  (1)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2)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核。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加试办法另行制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后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同一岗位面试且成绩在合格线(60分)上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大荒集团网站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和落编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2023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六、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本次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北大荒集团及相关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事项将在北大荒集团及相关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或发布提示性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不及时关注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任何环节,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联系方式。本次招聘联系方式如下:
 
  1.北大荒集团:0451-55195197。
 
  2.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0451-55399309。
 
  3.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0451-55399354。
 
  4.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农垦分中心: 0451-55399593。
 
  5.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农垦分中心齐齐哈尔管理部:0451-55399593;
 
  6.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0451-55195206。
 
  7.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三江分局:0451-55195206。
 
  8.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三江分局大兴管理站:0451-55195206。
 
  9.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三江分局红卫管理站:0451-55195206。
 
  10.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红兴隆分局八五二管理站:0451-55195206。
 
  11.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红兴隆分局饶河管理站:0451-55195206。
 
  12.北大荒集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北大荒集团第二医院):0454-8359699。
 
  13.北大荒集团宝泉岭医院(北大荒集团宝泉岭妇幼保健院):0468-3767447;15945852523。
 
  14.黑龙江农垦工业学校:0468-3805210;15146888405。
 
  15.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医院(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妇幼保健院):18646988663。
 
  16.北大荒集团建三江医院(北大荒集团建三江妇幼保健院):0454-5802985。
 
  17.北大荒集团牡丹江医院(黑龙江省中日友好农民医院、北大荒集团牡丹江妇幼保健院):0467-5067083。
 
  18.北大荒集团北安医院(北大荒集团北安妇幼保健院):0456-6401557。
 
  19.黑龙江农垦机械化学校:0456-6605908;0456-6605982。
 
  20.北大荒集团九三医院(北大荒集团九三妇幼保健院、北大荒集团九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456-7881420。
 
  21.北大荒集团齐齐哈尔医院(北大荒集团齐齐哈尔妇幼保健院):0452-2891187。
 
  (三)监督。本次招聘由北大荒集团及招聘单位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如下:
 
  1.北大荒集团:0451-55195577。
 
  2.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0451-55399306。
 
  3.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0451-55399340。
 
  4.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农垦分中心: 0451-55399566。
 
  5.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农垦分中心齐齐哈尔管理部:0451-55399566。
 
  6.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0451-55198037。
 
  7.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三江分局:0451-55198037。
 
  8.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三江分局大兴管理站:0451-55198037。
 
  9.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三江分局红卫管理站:0451-55198037。
 
  10.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红兴隆分局八五二管理站:0451-55198037。
 
  11.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红兴隆分局饶河管理站:0451-55198037。
 
  12.北大荒集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北大荒集团第二医院):0454-8656039。
 
  13.北大荒集团宝泉岭医院(北大荒集团宝泉岭妇幼保健院):0468-3767011;13684689707。
 
  14.黑龙江农垦工业学校:0468-3805215;13054387788。
 
  15.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医院(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妇幼保健院):0469-5862436。
 
  16.北大荒集团建三江医院(北大荒集团建三江妇幼保健院):0454-5802971。
 
  17.北大荒集团牡丹江医院(黑龙江省中日友好农民医院、北大荒集团牡丹江妇幼保健院):0467-5061661。
 
  18.北大荒集团北安医院(北大荒集团北安妇幼保健院):0456-6401596。
 
  19.黑龙江农垦机械化学校:0456-6605907。
 
  20.北大荒集团九三医院(北大荒集团九三妇幼保健院、北大荒集团九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456-7878055。
 
  21.北大荒集团齐齐哈尔医院(北大荒集团齐齐哈尔妇幼保健院):0452-2893045。
 
  请应聘人员务必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有关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北大荒集团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及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北大荒集团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