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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1 12:04:45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现面向在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各招聘单位详情请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hlj.gov.cn/)查询。
 
  二、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92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2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四)应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待遇保障
 
  聘用后,按规定享受所聘岗位的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确认、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邮箱为srstzpjf@126.com。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8时至12月5日18时。以报名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报名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近期蓝底免冠2寸电子照片;
 
  (3)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已获得各阶段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在读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岗位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扫描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材料名称格式:应聘单位+应聘岗位代码+姓名,例如:“黑龙江技师学院+01+王**”。
 
  4.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计划表》,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3)报考者须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相关环节的,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通过电子邮件向报考者反馈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及时说明理由、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现场资格确认
 
  1.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将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布。
 
  2.现场资格确认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须一致,应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资格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原件返还本人;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存档备查。
 
  (五)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参加“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491号)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面试结束现场发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四舍五入)。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布。
 
  (六)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进入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布。
 
  1.考核。考核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同时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核结论。如发现考核对象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应聘资格,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予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考生在招聘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监督与咨询
 
  (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黑龙江技师学院:0467-2389448
 
  黑龙江第二技师学院:0455-2979817
 
  黑龙江高级技工学校:0451-82057900
 
  (二)监督电话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纪委:0451-8713050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2.黑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