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公告
按照《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有关吸纳大学生就业创业和开展“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任务要求,友谊县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8个,计划招聘15人。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及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目录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常用下载”栏目查阅)。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康复治疗”,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康复治疗学”等情况,可以报名;“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新专业名称符合报考条件的,对应的旧专业名称可以报名,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目录中对照的旧专业名称为“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工程”,可以报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35(含)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8.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9.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友谊县及所属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10.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ljyy.gov.cn)发布《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招聘会场意向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时间及地点:
(1)牡丹江(牡丹江医学院)专场招聘会
时间:4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地点:牡丹江医学院
(2)齐齐哈尔(齐齐哈尔医学院)专场招聘会
时间:4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地点:齐齐哈尔医学院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4日—4月26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地点: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大厦11楼1108室)。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上半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放”的书面证明,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7)在职报名人员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附件4);
(8)政策性加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须提供①市级(含)以上主管部门(特岗教师县级)出具的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乡镇)、社区(村)设立的基层公益性岗位,并实际在基层岗位工作满2年(含离开公益性岗位工作3年内),且经考核合格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①按管理权限由就业创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认定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②满2年的公益性岗位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③社保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须提供①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明确服役起止时间、岗位);②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岁,在现在单位工作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决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和市(地)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须提供①出具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材料(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考核结果、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公章);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审批名册》复印件(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盖章)。
对国家、省另有政策性加分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3月30日(含)。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信守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不收取费用。
(2)考生报名时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按规定可缩减、取消该招聘岗位或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只能改报1次。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4)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ljyy.gov.cn)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查看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现场作答,试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3)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公告将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具体工作安排及组织形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2)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该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并设置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3)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4)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当报名同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友谊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出现岗位空额不递补。
四、政策待遇
1.住房待遇。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以下简称高学历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为10年。10年内个人及配偶、子女名下在县内有住房的应予搬离。若10年期满后仍无住房的,根据本人申请,缴纳一定标准的优惠住房租金,可继续使用人才公寓。引进的人才符合入住条件但未能入住的,给予住房补贴(依据市场价格而定),建立轮候名单,待有空房后安排入住。
2.购房补贴。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录用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在我县购置商品住房的,统招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3.生活补贴。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经年度考核且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统招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10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10年)。
4.配偶安置。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配偶有意愿来友谊县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其工作单位同意调转的前提下,按工作性质、专业岗位对口原则给予安置;企业人员推荐到县内企业工作;未就业但符合条件人员,可给予签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聘用协议、政府聘用人员等方式解决就业。
5.子女入学。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来友谊县入学,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免试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入学。
6.医疗健康。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享受我县人民医院免费体检一次。
7.旅游体验。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享受全家县内景区免费旅游一次。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由友谊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469-5816987监督举报电话:0469-5813042
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
友谊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