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黑龙江 > 双鸭山市

报名入口

2024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7 12:09:57
  双鸭山市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文件精神,持续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市教体局直属学校计划开展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8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双鸭山市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年龄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3日(含)以后出生);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3日(含)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大学本科学历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具有招聘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双鸭山市内(含县、区)在编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ww.shuangyashan.gov.cn/
 
  )和“双鸭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网站(网址:
 
  https://sys2024xyjs.ibaoming.net/
 
  ),完成报名、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24年4月12日9:00-4月20日
 
  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考生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
 
  2.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4月20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当低于该比例时,可按规定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考生于2024年4月25日9:00后
 
  打印准考证(网站:https://sys2024xyjs.ibaoming.net/
 
  )。
 
  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需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
 
  ),2024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2024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企业在职或其他地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双鸭山市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6.《双鸭山市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先面试后笔试。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笔试及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1.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教师教态、教学环节、知识传授与驾驭课堂、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等方面的能力。在高中现行阶段教材中确定题目,考试时间10分钟之内,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低于60分者不可进入笔试。
 
  2.笔试
 
  (1)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进入笔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比例确定。如低于该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并设置笔试入闱最低分数线。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笔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拟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笔试资格审查
 
  进入笔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笔试资格确认。笔试资格审查及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因自愿放弃或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成绩相同的,相应增加参加考试人员名额。递补只进行一次。
 
  (3)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其中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30分,学科专业知识7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成绩查询: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考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申请成绩复核。
 
  笔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并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员名单。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应以原始折合分数(不四舍五入)进行比较名次,如依然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考核不合格人员,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出现岗位空缺,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1年。被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期间纳入双鸭山市级人才招聘计划且被录用的符合条件人员,根据《推进双鸭山市新时代人才振兴实施意见》及《双鸭山市人才和二孩三孩家庭购房优惠政策》等文件落实相关政策。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同时保持电话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考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须自备考试相关用品。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核、体检、报到等环节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有关规定处理。
 
  图片
 
  本公告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0469-616551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345
 
  监督举报电话:0469-6161160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