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2021年面向县辖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和规范我县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社区队伍建设,根据我县社区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县辖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30名。其中:荣久社区13名、团山社区4名、欣民社区5名、沿江社区8名。招录人员不分岗位,由饶河县社区指导中心统一进行调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三)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能够熟练操作电脑、使用基本办公软件,并能使用智能手机处理工作事务;
(四)年龄为50(含)周岁以下(即指1970年12月01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不怕吃苦,有服务意识,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基层社区服务工作;
(七)户籍要求须是在2021年11月01日之前迁入到户籍地;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四)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八)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项工作由饶河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12月20日—12月24日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按照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具体要求如下:(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3日08:30至12月24日17:00;(2)报名地点:饶河县社区指导中心;(3)报名时需提交《饶河县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及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及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行为,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测试面试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处理复杂问题的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进行体检的人员不予聘用,依次进行顺延。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被确定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待遇保障
此次聘用社区专职网格员工资待遇为1800元/月(基本工资1500,绩效工资300元),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参保人承担。不享受住房公积金、年终第13个月奖金及取暖补贴。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如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解决。
六、有关要求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监督举报电话:0469—2689978
七、其他
公告中未尽事宜和变动事项由饶河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9—567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