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2024年校园招聘——学前教育教师招聘公告
为推进明水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解决县学前教育人才短缺的实际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黑龙江省内高校毕业生,招聘一批学前教育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招聘学前教育教师15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贯彻国家政策,遵循教育规律,执行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热爱幼教事业,关心爱护学生。
2.2023年毕业于黑龙江省内普通高等院校,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水平。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4.机关事业服务期未满的聘用人员或服务期未满的项目生。
5.现役军人。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明水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mingshui.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在网上登陆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726)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4月1日9:00-4月10日17: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726)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明水县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于2024年4月2日9:00至4月11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报名时需上传审核的证件材料有: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
应聘者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
2024年4月14日(星期日)上午08:30—10:00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明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4月14日(星期日)下午17:00,考生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726)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明水县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考生报名条件予以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4月15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6:30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88号5楼左侧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④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将按规定减少招聘人数。
(2)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现场讲课与专业技能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明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5、考察与体检
(1)考察。考察主要是根据招聘条件及职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违纪违法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核查,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6、选岗、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明水县教育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组织考生进行现场选岗。选岗工作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最高分的合格人选开始,依次现场选择幼儿园。直至最低分者选岗结束后,确定最终聘用人选名单。考生因故不能参加现场选岗的,由明水县教育局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剩余空岗情况,安排幼儿园岗位。无故不参加现场选岗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对经过选岗结果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在明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经费来源:全额预算拨款;单位类型:公益二类)并享受我县在职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明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4、本次考试的命题和评卷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明水县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明水县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455-6222892、0455-6216677;
监督举报电话:1319903077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945568467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明水县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