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县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切实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程序执行。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80人,其中:男70人、女10人,主要负责疫情防控卡口管控和留置看护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7月26日至1987年7月26日间出生);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兰西县域内户籍(2022年7月26日前迁入兰西县);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的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如下:
(一)发布公告
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3日,在兰西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是退伍兵的携带退伍军人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填写《兰西县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一)2份、承诺书(附件二)2份。考务费9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家庭人员免收考务费,需提供县扶贫办和县低保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应聘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的比例,如达不到这一比例,根据实际需要,适当降低比例。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件信息和材料统一经报名资格审查组核对审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3.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8:30时开始至2022年8月7日16:00时结束。
4.报名地点:兰西县公安局信访大厅
5.咨询电话:5358914,5623575-6702。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2.笔试内容:语文知识、时事政治、十九大精神及系列讲话精神。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3.面试。面试时间与报名同一时间进行,面试条件:报考人员必须五官端正、表达能力正常,无生理缺陷,无纹身,身高等方面符合报考资格要求,面试合格参加笔试,不合格取消报名资格。
4.录取方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低于60分着不予录取。成绩并列时,按学历高低及党员先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再并列另行加试面试确定。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能测试项目,男:1000米跑、10米X4往返跑、纵跳摸高共三项,女:800米跑、10米X4往返跑两项,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县招聘公安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将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县公安局依据《黑龙江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组织实施,参照公通字[2020]11号文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应规定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将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兰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依法依规予以解聘。
五、管理及待遇
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月工资2000元,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待遇,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
公安机关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对受聘用人员按照依法规范、责权明晰、严格监督、合理保障以及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规范使用与管理,明确辅警岗位职责,保障辅警依法履职,维护辅警合法权益。
六、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成立组织
为了切实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兰西县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庞雁鹏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满广志同志,人社局局长王志坚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本招聘方案由兰西县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兰西县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八、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各类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须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抵达我省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应提前向招录机关申报,到达报考地点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境外返回报考者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35天,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隔离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报名。
(三)报考人员在进入报名场地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报名场地,码色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进出报名场地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附件1:兰西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