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绥化市北林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放大“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政策效应,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全区22个事业单位34个岗位计划招聘43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绥化市北林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详见《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绥化市北林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
6、年龄要求: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舞弊行为的;
(3)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4)现役军人;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加分政策
可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①《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9日),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在笔试前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复审,申请加分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政策加分项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证明材料复审的时间和地点,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未按时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绥化市北林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北林区政府网站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9点-11月30日16点。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进入报名网址后,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网上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3、报名网址:https://beilin2022rcz.ibaoming.net/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033
4、报名所需电子版材料如下:
(1)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证件照(证件照为蓝色背景文件大小限制在1M以内JPG格式)。
(2)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电子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4)户口簿(首页+个人页)扫描件。
(5)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扫描件,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及佐证材料的扫描件。
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已任满聘期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合同书的扫描件以及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写明“大学生村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期满考核等次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②“三支一扶”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扫描件;
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服务期满考核表的扫描件;
④“村村大学生计划”项目生: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及服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的扫描件;
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及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扫描件;
⑥“退役大学生士兵”: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明确服役起止时间、岗位)、退伍证扫描件;
⑦“公益性岗位”:合同复印件(盖章)、县级就业部门出具的工作地点和上岗时间证明、工作连续满两年度的考核合格及以上考核表就业部门盖章的扫描件;
5、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得报考。
6、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附件6)。
7、咨询电话:0455-8310267 17645514611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在提交材料后要关注审核结果,如报名材料提供不全,审核人员会在报名网站提示报名人员所需补充的材料内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考 试
(一)考试方式
1、对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考生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2、对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考生(报考该岗位既有本科学历的考生又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若报考的岗位中的考生学历均为“双一流”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时,考试方式与上一条相同。
(二)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现场资格确认通知为准。
(三)笔试
1、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
2、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3、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4、笔试成绩公示:区人社局将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北林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一套复印件,进行面试现场资格确认。逾期未参加面试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凡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试
1、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
(1)确定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
(2)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重: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2、考试方式为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
(1)面试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
(2)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考试成绩。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报名网站通知。
4、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的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根据以下两个条件确定体检人员:学历高低、笔试成绩的高低。并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北林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实施:体检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以及到加分认定部门核实等方式进行。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的递补
拟聘用人选没参加体检、考察的或经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学历高者,再相同则取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黑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2023年毕业生未取得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为被聘用的人员办理落编、起薪等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的人员在北林区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最低服务年限内被聘用人员本人申请调出的,则解除聘用关系,不予办理工作调转手续(最低服务年限时间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附件1 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绥化市北林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xlsx
附件5《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xls
绥化市北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