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解决绥棱县公安警力不足问题,依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同意,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76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男性辅警76名。其中局内设科所队辅警41人;看守所、拘留所辅警15名;面向社会退役军人招聘巡特警大队辅警20名。具体岗位详见《绥棱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能力及素质;
2、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3、学历要求:面向社会招聘人员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面向社会退役军人招聘人员要求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4、户籍要求:2023年2月1日及以前具有绥棱县户籍(包括绥棱森工和绥棱农垦户籍);
5、男性身高在170厘米及以上,体重不低于50千克。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千克)=实际身高(厘米)-105;
6、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7、身心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无严重影响辅警工作的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8、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的规定;
9、符合报考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报名网站和“绥棱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9日。
2、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时至2023年2月10日17时止。考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报名网站:https://suiling2023fj.ibaoming.net/。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088
报名咨询电话:0455-4656507(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3、网上资格审查
(1)考生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报名无效)。
(2)网上报名须使用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电子照片。
(3)网上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需达到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需要,经县公开招聘辅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调整比例及岗位招聘人数。
(4)网上报名时,考生要详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笔试报名费45元,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等相关支付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截止2023年2月10日17时。网上缴费时间即为最终报考确认时间。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笔试、面试准考证打印、各项通知等相关事项,将在报名网站信息发布。
4、报考人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所有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严格的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报名材料与报考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名与资格审查截止后,成功报考的名单和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绥棱发布”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公示3天。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
(三)笔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公安职业规范和时事政治。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2、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绥棱发布”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在笔试结束后公示3天。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1)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及拟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列入进入现场资格确认及面试人选,达不到3:1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现场资格确认: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对身高、体重、纹身、视力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3)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将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
2、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测、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在“绥棱发布”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公示3天,并公布体测时间和体测地点。
六、体测、体检与考察
(一)体测
1、体测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测标准:参照《绥棱县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评,男子测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测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测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在体测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测不合格及以上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4、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要填写个人“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条件可以正常参加体能测试,并对测试环境和条件等因素无异议,若身体状况出现意外自行负责。
(二)体检
1、体检人选:体测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精神、心理、诚信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聘要求不一致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及未参加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测结果、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绥棱发布”微信公众号、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首签期限为3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聘用为辅警的,由县公安局统一管理和使用。工资等待遇按照公安局现有在岗辅警标准执行,为其办理“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绥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