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2023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按照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关于建立乡镇卫生院大学生动态补充机制的要求,绥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共同实施2023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计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省内、外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医学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上集镇中心卫生院、四海店镇卫生院、双岔河镇中心卫生院、阁山镇中心卫生院、后头乡卫生院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各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有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5:30)
(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绥棱县卫生健康局二楼办公室(二)(绥棱县繁华大街益民路66号)
联系电话:0455-4628926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按照填报招聘岗位考核排序优先录取原则,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可以择优补录。
3.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hlj.gov.cn/),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张蓝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4.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聘用方式
2023年5月31日报名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超过2人以上,需要县卫生健康和人社部门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与政审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局、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五、相关待遇
(一)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县卫生健康部门、人社部门、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县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
(四)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县人才服务机构为聘用人员提供免费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3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规定程序经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后,在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绥棱县卫生健康局
绥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