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冈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切实解决青冈县公安机关警力严重不足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严格按照《绥化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程序执行。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60名,其中交警大队辅警30名(男),留置看护大队辅警30名(男27人、女3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出差执行勤务。
3.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7日至2005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
4.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5.户籍要求:具有青冈县域内户籍(户籍转入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17日)。
6.身心健康,形体端正。男性辅警身高在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辅警身高在160厘米及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无重度扁平足,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和严重疾病,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政策: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或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2.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职人民警察配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不重复加分。申请加分的应聘报名人员,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登记表加分项目名称栏填写清楚,并提供相关加分佐证材料,不填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
四、公告发布
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net.gov.cn/)“通知公告”栏 、青冈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6日(7个工作日)。
五、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3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青冈县公安局工会一楼
3.报名要求:只接待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在有效期内)。提前下载并用A4纸打印《2023年青冈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个人简历从高中或中专起填写,表中“本人签字”需在现场报名时手写签字。另准备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粘贴到空白A4纸上)。
报名咨询电话:0455--3223021(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二)资格审查
由公安机关对应聘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每个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根据实际需要,经公安机关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凭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等内容)两个科目,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70%。笔试不设定60分合格线,考试中作弊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当日及时公布。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这一比例,根据实际需要,经公安机关研究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人选公示名单标注为准,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主要测试业务素质、潜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处理问题应辨能力。不参加面试的取消应聘资格。现场公布成绩。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70%+加分)+(面试成绩×3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当日及时公布。
(四)体能测评
1.测评项目:10×4往返跑和长跑(男性测试1000米长跑,女性测试800米长跑)。
2.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能测评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报考人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体能测评不合格及以上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参加体检。
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需要填写个人“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条件可以正常参加体能测评,并对测评环境和条件等因素无异议,若身体状况出现意外自行负责。
(五)体检
1.体检人选: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
2.体检标准:按照方案要求对身高、视力、身体条件等方面进行身体条件审查。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报考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报考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县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六)政治考察
1.政治考察人选: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
2.政治考察标准:由县公安局负责直接对考生进行政治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体检结果和政治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县公安局向拟聘用人员出具《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聘用辅警通知书》。
2.由县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首签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保障
聘用为辅警的,由县公安局统一管理和使用。
工资待遇参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薪酬待遇执行并兑现相应工资待遇,按照属地政策执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及单位缴费比例。
七、注意事项
1.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2.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的,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2023年青冈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青冈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