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2023年度“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补充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的公告
为储备培养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激励引导优秀青年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保证到村任职大学生队伍规模相对稳定、数量储备充足、作用发挥充分,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常态化补充工作的通知》(黑组通字〔2023〕26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补充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到村工作人员共计8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绥化市2023年补充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志从事基层工作。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满18周岁,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含)即1987年10月27日至2005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7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须于2023年10月27日前取得。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报名网站:绥化市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网站(网址:https://suihua2023zp.ibaoming.net/)和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uihua.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址,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0月27日9:00-10月31日17:00期间登录绥化市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网站,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1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且在人社“金保工程网”系统可查询到的,3年内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网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23年11月初到绥化市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绥化市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服务期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3年10月27日9:00至10月31日17:00期间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3年10月31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0月31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0月27日9:00至11月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经绥化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可按规定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按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全市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每科100分,两科共计2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单科成绩低于50分不予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1月11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成绩查询时间为2023年11月中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市委组织部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经绥化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证书。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和绥化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方式及时间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面试公告和面试准考证标注时间为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一致,则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招聘网站和绥化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先在乡镇培养锻炼一年,再由乡镇党委统筹选派到村任职。其中,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任村党组织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表现优秀的及时培养并发展入党。在村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培养锻炼时间),服务期内,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工作岗位。服务期满后,由乡镇党委统筹安排,鼓励继续在村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绥化市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网站和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肇东市:0455-5973115
安达市:0455-7107503
兰西县:0455-5622428
庆安县:0455-4343198
绥棱县:0455-4631840
明水县:0455-6222279
青冈县:0455-3242514
北林区:0455-8315603
监督电话:0455-8386268
与本次公开招聘有关的具体事宜由招考地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解答,未尽事宜由绥化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商定,并作出最终解释。
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