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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市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4 12:07:07

绥化市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绥化市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绥化市邮政业安全中心拟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1.选调范围。绥化市行政区域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工作人员。
 
2.选调名额。绥化市邮政业安全中心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人(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在编在岗,并具有干部身份;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形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1月1日);
 
5.构成回避关系的;
 
6.政策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或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人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线上报名。邮箱地址:shsyzglj7866003@163.com。咨询电话:0455-7866003。
 
3.需提供的材料
 
(1)《绥化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毕业证书扫描件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4)《全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由事业单位盖章)、《就业报到证》,《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由档案管理部门和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二)资格审查。由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化市邮政管理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员,由绥化市邮政管理局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初审合格与选调名额的比例一般要达到3:1以上,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再相同,进行面试加试。考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出题评卷,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进入面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报考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若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内容;
 
(四)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绥化市邮政管理局统一组织,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如考察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考察后出现空缺,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拟选调人员在绥化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严守程序。严格执行选调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规范操作,由市邮政管理局纪检组对选调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守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制度,工作人员不准私自泄露选调工作有关情况,如有违反纪律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化市邮政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