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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绥化市青冈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5 12:09:53

2023年绥化市青冈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公告

 

为加强青冈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增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配备,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保障百姓安居乐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24人,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4人(战斗员岗位14人,驾驶员岗位10人)。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管理。
 
2.男性。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黑龙江省户籍(2023年12月5日前为黑龙江省省内户籍),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病史、符合体检标准(身体匀称、健康、五官端正、裸眼或矫正视力正常、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纹身、无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重大疾病);
 
3.年龄条件:应聘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4年12月5日至2005年12月4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92年12月5日);驾驶员岗位:男性,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应持有A1、A2或B2驾驶证两年以上且驾驶期间无酒驾和重大事故记录;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5日至2005年12月4日间出生),有A1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4年12月5日至2005年12月4日出生);
 
4.优先录取条件:
 
(1)退役士兵、具有公安消防部队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从业经历,且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各项军事素质过硬的。
 
(2)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亟需岗位要求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有严重的个人不良记录或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家属涉嫌“黑恶势力”被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立案调查;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曾拥有海外国籍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作地点参加岗前适应性培训并通过考核后,在青冈县消防救援大队(包含中央大街消防救援站、在建的五福桥化工园区消防救援站和拟建的竹田路消防救援站)工作,具体工作地点按大队实际工作需要,在全县范围内调配使用。
 
五、福利待遇1.招聘入职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资纳入财政预算。2.被装由青冈县消防救援大队按标准统一发放。3.享受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正式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4.对入职后各项工作表现突出、业务素质过硬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条件的人员,大队将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通过考试后成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式消防员。
 
六、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net.gov.cn/)“通知公告”栏 、青冈县“青冈发布”“青冈融媒”“哈尔滨伯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5日-- 2023年12月19日,此次招聘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全流程招聘服务。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发布公告后,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报名表附公告后)
 
1.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9日(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9日17:00时),报名后,报考人员需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3.报名方式及要求:此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报名者需把材料发送至邮箱为:boleliepin@126.com;主题为:姓名+手机号+岗位(例:张三1310455xxxx战斗员岗位或张三1310455xxxx驾驶员岗位)同时邮件附件内材料为以下7项: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薄首页、本人页扫描件;
 
(2)报名表(报名表附公告后)打印手写完整(需粘贴一寸或二寸电子版免冠照片)后扫描,提供扫描件;
 
(3)有驾驶证(包括战斗员岗位)的须提供扫描件;
 
(4)初中、高中学历提供毕业证扫描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5)个人征信报告(查询网址www.pbccrc.org.cn)扫描件;
 
(6)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或部队服役人员携带相应证明(退役证或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7)报考人员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须提供证件扫描件(不符合者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不具备项可不提供,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责。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4.联系方式:招聘咨询电话:吕女士15645049217,刘先生:15504555505咨询时间:上午9:00-11:20,下午14:00—17:20
 
(三)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测试、岗位测试(驾驶员为驾驶技术测试,战斗员为灭火救援理论笔试)和面试。符合报名要求的招聘对象,持身份证参加考试,每项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为100分,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120名(战斗员70名,驾驶员50名)进入岗位测试环节,岗位测试成绩择优录取72名(战斗员42名,驾驶员30名)进入政审、体检、面试环节。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40%+岗位测试*30%+面试*30%)择优录取24名(战斗员14名,驾驶员10名),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取岗位测试成绩高者,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立定跳远、俯卧撑、仰卧起坐、1500米跑(自备运动服、运动鞋),四项科目每项25分,驾驶员和战斗员测试成绩分别进行排名,体能测试四项总分低于60分,或体能测试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考核环节。(考核标准附后)
 
2.岗位测试
 
(1)驾驶员岗位测试为驾驶技术测试,驾驶员操作消防车辆,测试内容为倒库(30分)、移库(30分)、路试(40分)。岗位测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2)战斗员岗位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对时事政治、消防职业的认识以及消防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题库附公告后)
 
3.政治审核
 
以上测试结束后,开展政治审核采取函审方式进行,(政治审查表附公告后),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有无流氓偷窃等行为习惯、有无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体格检查
 
体能测试、岗位测试、政审通过后。接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及青冈县消防救援大队规定的合格条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
 
5.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自我控制等方面能力;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凡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该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公示
 
招录工作实行全程淘汰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资料不全、体能测试、岗位测试、政审、体检、面试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单位对通过所有环节的招录对象择优提出拟录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备案等相关手续。
 
(五)聘用及管理
 
1.应试人员被聘用后,依法与青冈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任制管理,每个聘期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人员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选试用期间内,由青冈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入职培训、管理及任用,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3.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拟招聘专职消防员采用“混编”模式编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共同执勤。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值班备勤,每月休息8天,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临时调整。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青冈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第三方招聘机构负责。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
 
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7.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隐瞒个人健康状况、行程码、健康码的;
 
8.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一)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产生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报名及考核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班或有偿代招。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调整发布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冈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第三方招聘机构哈尔滨伯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青冈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