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维护我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
公开招聘男性辅警25人。详见《铁力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公告发布
(一)公告发布网站
1.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tls.gov.cn/)(以下简称政府官网)
(二)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20日。
四、招聘条件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实际,此次招聘辅警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2.年龄在十八周岁及以上(2006年2月2日之前出生)、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日以后出生),铁力市行政区划内户籍;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4.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二)加分条件及优先聘用情况
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九条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县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机构辅警岗位的,笔试成绩分别加10分、1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见义勇为人员;
5.退役士兵。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组织招聘的公安机关进行审核。满足多种情形的,不重复加分。
公安、司法警官院校应往届毕业生(非公安、司法专业的除外)报考辅警岗位,岗位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8.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3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铁力市公安局(铁力市正阳大街332号)四楼政工督察大队。
联系人:陆警官电话:18645831321。
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需要携带的主要材料:
1.《铁力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 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注册电子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
4. 符合政策加分项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 像素为100*140,大小不超过500kb,jpg格式的电子版照片,需用“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tlsgajzzc@163.com。
(二)资格审查
按公告规定的条件,由铁力市公安局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工作由铁力市公安局具体负责。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政策加分
报名时,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不累计加分。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由铁力市公安局具体负责。政策加分现场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政策加分项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6日。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后,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政府官网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
笔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从高到低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专业科目×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共科目×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加分。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由考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拟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有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如都没有符合加分条件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能测评,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加试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能测评。
(四)体能测评
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体能测评的组织程序及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的男子组测评标准执行。
测评内容如下:
10米×4往返跑,时间不多于13.4秒;1000米跑不多于4分35秒;纵跳摸高不低于2米65。
其中一项不合格者,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聘用,按照本款第3条标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于体能测评结束一周内,在政府官网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检由铁力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者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第六条第三款标准由高分到低分,经体能测评合格后,依次递补。
八、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九、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
(二)考察内容
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初审和铁力市公安局政治考察合格后,确定最终入围人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府官网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由铁力市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由铁力市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四)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警务辅助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
十一、注意事项
(一)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公告由铁力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铁力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