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乌翠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活动公告
按照伊春市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活动安排,结合乌翠区实际用人需求,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才的事业单位岗位10个,引进人才20人。详见《乌翠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和要求
(一)引进对象
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以后出生)。
4、应如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现役军人,伊春市域内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8、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9、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引才工作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公示→确定人选→考察→体检→拟聘人选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2023年5月10日—5月18日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乌翠区人民政府网站、“文明乌翠”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8日。
2、报名方式:本次引才活动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考生将“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于2023年5月18日17:00前,传到2284584844@qq.com邮箱。(网上报名递交材料的考生,笔试前须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材料:
(1)《乌翠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活动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在指定位置粘贴一寸免冠照片);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毕业生可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加盖学校公章)报名,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要持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要持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5)《乌翠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活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6)政策性加分: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具体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将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进行公示。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2)报名须使用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乌翠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活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4)报考人员需随时关注乌翠区人民政府网站、“文明乌翠”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乌翠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5)乌翠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本人,《乌翠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活动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5、报名比例:
乌翠区事业单位计划引进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经乌翠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减少该岗位的引进人数或取消该岗位,如某一岗位实际报名人员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的,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引才单位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
(三)现场确认
考生携带“报名材料”于2023年5月18日,到乌翠区综合办公楼D座3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政策咨询电话:0458-3687079。网上报名人员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查
乌翠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随时取消报考人员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等事项另行通知。由招聘单位所在地组织部门、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考试。(在乌翠区人民政府网站、“文明乌翠”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是专业科目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经乌翠区事业单位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如有考生放弃,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采取试讲形式,试讲内容为相应层次科目现行教材知识,试讲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六)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体检环节,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笔试客观题加试。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依次递补。签订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意向书,考试总成绩在乌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考察和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所在地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1.考察。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察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最低服务年限5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
(九)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
(十)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各类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发行的有关内部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乌翠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乌翠区事业单位引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乌翠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计划表.xls
附件2:乌翠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活动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乌翠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xlsx
附件5: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x